2026-09-09
39 广州白云制造业、物流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模式之下发生工伤,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经常互相推诿。《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劳务派遣工伤责任有明确规定,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本案由泽良律所广州分所承办。
案情简介
某师傅通过劳务派遣,进入白云区某物流企业从事仓储岗位。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由派遣公司办理。但是派遣公司仅仅按照广州最低基数缴纳工伤保险。当事人在作业过程中受伤,评定为工伤十级。社保基金按照参保基数赔付,产生较大差额补足。派遣公司说,人是在用工单位干活,应该实际用工单位负责补足差额;实际用工单位主张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公司,自己没有责任。两边来回推诿,当事人维权受阻,委托泽良律所广州分所。
案件争议难点
第一,劳务派遣工伤主体责任划分。派遣单位是法定工伤保险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如果存在管理方面过错,需要承担对应责任。
第二,社保低缴产生的工伤待遇差额补足,该由哪一方承担。
办案处理过程
收集全套证据:劳动合同、派遣协议片段、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事故病历、两家单位互相推诿责任的沟通记录。结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提起劳动仲裁,将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列为被申请人。仲裁庭审当中,分别论述两家单位各自法律义务,提交广州本地劳务派遣工伤差额类判例。仲裁委审理之后,裁决派遣单位承担主要工伤待遇赔付责任;同时认定实际用工单位在用工管理当中存在部分过错,需要对部分项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决之后,两家单位评估风险,共同筹措资金,按期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补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部支付当事人。
法律要点解析
劳务派遣不等于可以把工伤风险全部甩锅。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义务;实际用工单位如果造成劳动者损害,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生劳务派遣工伤,劳动者可以同时向派遣、用工两方主张,由仲裁或者法院划分内部责任。
同类案件实务延伸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的工伤责任划分,广东、浙江等地规定较为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工伤保险缴费义务,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际用工单位如果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动环境、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实务中常见两类问题:一是劳务派遣单位只按最低基数参保,造成待遇差额,差额部分应当由谁承担,司法实践认为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知情,共同参与用工管理,应当与派遣单位就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混同,企业用外包协议掩盖派遣实质,此时可以穿透协议,按照实际用工管理关系认定责任。劳动者维权时,建议把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一并列为仲裁被申请人,由仲裁机构查明事实后划分责任,避免被两家单位互相推诿。证据上重点保存劳动合同、派遣协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事故现场材料,以及两家单位关于责任归属的沟通记录。
【本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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