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6
155 离婚时,一方名下的存款、理财、公司股权究竟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在婚内悄悄转移资产,另一方又该如何追索?这是婚姻家事纠纷中最常见、也最让当事人无助的法律争议之一。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投资收益等均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然而,当一方刻意隐匿或转移财产时,如何查明真相、如何让法律的天平回归公正,考验的正是律师的专业功底与证据策略。
在厦门,就有一位当事人李某,面对丈夫王某在离婚前将大额资金转出、并声称“钱都花完了”的局面,几乎陷入绝望。最终,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通过缜密的财产调查与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突破了“无财产可分割”的困局,帮助李某获得了数百万元的应有份额。
李某与王某于2012年在厦门市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家庭收入颇为可观。王某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与财务,李某则主要照顾家庭和子女。2023年初,双方因感情破裂开始分居,王某随即提出离婚,并声称公司经营亏损、个人名下已无存款,仅同意分割一套仍在按揭的房产。李某感觉事有蹊跷,但手中没有确凿证据,多次沟通无果后,她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
接受委托后,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律师指导李某梳理了婚内家庭大额支出的时间节点,并申请法院调查令,对王某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以及公司对公账户进行了全面查询。调查结果显示,在双方分居前后,王某曾多次向案外人张某甲、某公司转移资金,累计金额达数百万元,且部分转账备注为“借款”“货款”,但并无真实交易背景。其次,律师发现王某在婚内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一份大额理财型保险,投保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存款。
针对这些关键线索,律师团队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第一,主张王某转移资金的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对其少分或不分;第二,对于以他人名义购买的保险,通过资金溯源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纳入分割范围;第三,申请法院对王某名下公司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
庭审中,王某辩称转账均为正常生意往来,且公司已资不抵债。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当庭出示了银行流水、转账凭证、保险购买记录以及相关证人证言,指出王某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具有明显恶意。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大部分观点,认定王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法应当少分。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某因转移财产被判决分得较少份额,李某分得包括存款、理财、保险及公司股权折价款在内的共计数百万元财产。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感慨道:“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我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公道。”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情感与财产纠葛,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厘清法律事实,更能在关键时刻维护其合法权益。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在财产分割、隐匿资产追索、股权分割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