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泽良保险法团队开展月度模拟攻防对抗,重温团队实际代理案件,由专家律师出庭观摩助力,通过分析案件策略和诉讼观点,帮助提炼经验,系统地将自身庭审感悟言传身教。
本期保险纠纷案件背景:
2022 年 5 月 6 日,小明因为腹痛腹胀前往医院就诊,最终出具门诊病例初步诊断显示:“1、急性胃炎;2、胃肠炎”。2022 年 5 月 7 日,小明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其本人在健康保险公司处投保互联网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金额为500000 元。2023 年 4 月 18 日,小明经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确诊为肝细胞癌。小明认为事故发生时间在保险期间内,确诊肝细胞癌属于恶性肿瘤(重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要求健康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500000 元。健康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肝结节为由拒赔支付保险金。 小明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保险金 500000 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用。
根据上述案件简介,两组律师制作庭审提纲,分别模拟原被告进行攻防展示,以及预判另一方代理律师可能的对立观点。本期由黄思君律师、何青思律师进行主持和点评。
本期模拟攻防律师:
一组:王芬芬【案例原告】 VS 杨美珍【案例被告】
二组:陈滢【案例原告】VS 范诗颖【案例被告】
本案争议焦点:
1、被告对于健康告知事项是否履行询问义务?
2、原告是否已经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不履行该义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双方律师也就焦点问题进行激烈答辩。
首先是第一组律师发表陈述,由王芬芬律师担任原告代理律师、杨美珍律师担任被告代理律师,其中王芬芬律师就“如实告知义务”展开举证,充分说明了投保人告知义务范围以保险人询问事项为限,对询问范围和事项有限争议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杨美珍律师发表答辩意见:本案为互联网线上投保,在线上订立合同过程中,被告作为保险人对健康告知事项已履行规范询问义务,且充分告知法律后果,原告作为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被告保险公司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
紧接着由第二组律师进行陈述,陈滢律师代表原告,对保险法十六条未如实告知义务进行详尽拆解,针对投保人主观过错进行判定,结合案件分析,阐述自身观点:本案原告不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形。
范诗颖律师代表本案被告,答辩思路清晰表达,主要针对原告未如实告知,以及投保人具有主观恶意进行回应。
双方的激烈争锋持续三小时,各自对整个案件进行了非常细致地研磨,在模拟代理过程中有着清晰的思维逻辑和独特的案件观点,同时摆出各自事实证据,据理力争,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和辩论。
模拟对抗结束后,黄思君律师和何青思律师针对几位律师的陈述做点评。两位资深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进行指导复盘,对律师的庭审提纲亮点之处及不足之处予以具体分析和深入探讨,针对性地提出实用建议。
何律师提出举证过程中的至关重要的点:所有依据需要有专业来源,而不是总结自己的观点;黄律师则总结了多个举证方向,督促律师对每一次案例研习进行成果转化,加强庭审技术、庭审表达。
本次月度模拟对抗旨在提升泽良保险法团队律师的专业能力,不仅仅是模拟对抗律师,包括在场所有观摩的律师都受益匪浅,每一次模拟庭审都锻炼了泽良律师更全面、深入地应对诉讼难题,培养客观冷静应对庭审变化的素质,为往后各类案件制定诉讼策略提供思路。
泽良律所也将继续展开更多实战演练,助力年轻律师进一步增强实务操作能力、出庭应诉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不仅是为了提升律师个人专业度和团队协作水平,做到对自身负责、对同事负责,更是为了优化法律服务的效能,对信任我们的每一位客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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