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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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断卡"行动持续深入,因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而被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屡见不鲜。不少当事人是在校学生或刚毕业的年轻人,只因少量"好处费"将银行卡、支付账户交给他人使用,直到被警方传唤甚至刑事拘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家属最关心:能否取保?会不会判实刑?如何不留案底?
2024年,厦门某高校学生吴某(化名)经兼职群结识网友,对方以"借卡走账、每笔给佣金"为由借用其银行卡及U盾。数日内该卡关联到外省一起电信诈骗案,累计入账金额较大,吴某获利较少,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
泽良刑事团队介入后梳理三大难点:第一,吴某初查笔录承认"知道可能是违法资金",对"主观明知"不利;第二,办案机关认定涉案流水较大、社会危害性较高,拒绝取保;第三,吴某系外地户籍、在厦无固定住所,存在风险顾虑。
团队随即展开工作:一是调取与上家的聊天记录,证明对方曾承诺"正规电商刷单",吴某并不知晓资金涉诈;二是提交在校表现良好、无前科等材料,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三是协助吴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最终,检察院认为吴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在校学生等情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吴某保住学籍,也避免犯罪记录。
第一,主观明知辩护。 帮信罪核心在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律师应全面梳理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寻找"被蒙骗、被利用"的证据,证明当事人不具有确定的故意。
第二,情节轻微辩护。 对于仅提供一张银行卡、违法所得较低、无前科、主动投案的当事人,可援引"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争取取保候审和相对不起诉。需要说明:附条件不起诉仅适用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成年当事人依法不适用。
第三,程序衔接。 若侦查阶段取保受阻,可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移送起诉后,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争取相对不起诉或缓刑建议。
如您的家人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或已批准逮捕,请勿盲目等待。泽良刑事团队提供免费初步评估,结合厦门各区检察院、法院的裁量口径,分析取保可能性和辩护方向。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团队专线:40061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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