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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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是永安曹远镇人,在建筑工地上做了二十年的木工。2025年8月,他在永安一个住宅楼盘工地做模板支护。这项工程是小开发商的项目,总包方是龙岩的一家建筑公司,下面又分包给了几个施工队。老黄是被一个包工头叫去干活的,一天三百块钱,干一天算一天。
那天下午四点多,老黄在四层楼面边缘拆模板。他没有系安全带——工地上有安全带,但包工头说"拆模板就一会儿的事,不用系"。一块模板突然松脱,老黄失去平衡从四层坠落。幸运的是,他在坠落过程中被二层的脚手架挡了一下,没有当场死亡。但这次坠落造成了他双下肢多处骨折、骨盆骨折、腰椎爆裂性骨折,还有轻微的颅脑损伤。
老黄的妻子在医院ICU外守了五天。等老黄脱离生命危险转入普通病房后,她开始找工地要说法。
和大部分建筑工地的反应一样,所有相关方都开始推。包工头说自己是帮人干活的不负责,分包说人是包工头找的不是自己的人,总包说项目已经按面积包出去了不关自己的事,开发商说他们是投资方不管施工的事。老黄妻子跑了半个月,腿都跑断了,一分钱承诺都没拿到。
在永安医院做康复的一个病友告诉老黄,他的案子是泽良律师事务所永安分所代理的,赔了不少。老黄妻子马上联系了泽良。
泽良律师分析后认为,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违法分包。总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施工队再转包给包工头个人,构成了违法分包。在违法分包情形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总包方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应当对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律师将总包方和所有中间分包方全部列为被申请人,一次性递交了仲裁申请。同时,律师收集了工地现场照片、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工友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老黄确实在这个工地上为这个工程提供劳动。
仲裁庭上,泽良律师论证了违法分包关系的存在:总包方→分包方→包工头的三层关系均不具备合法分包条件,每一层都构成违法分包。总包方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仲裁委采纳了这一论证,认定总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老黄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各项赔偿合计73万元。
老黄的妻子在领到赔偿款后说:"我们家老黄这条命是捡回来的,泽良律师帮我们把赔偿也要回来了。"
泽良律师事务所永安分所,工伤维权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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