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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泽良刑事团队罪名辩护+和解攻坚:终获缓刑

2026-06-09      286     
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龙岩永安地区代理的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通过"罪名定性争议+被害人过错+刑事和解+社区调查"四维策略,成功将当事人从"恶势力"标签中剥离,并最终适用缓刑。本案充分展现了泽良刑事团队(4006191869)在暴力犯罪与扫黑除恶交叉领域的精准辩护能力。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陈某,龙岩永安市某建材市场商户,2023年4月,因隔壁商户刘某长期占用公共通道堆放货物,影响陈某店铺正常经营,陈某多次向市场管理方投诉未果。某日,陈某与刘某再次发生口角,双方升级为肢体冲突,陈某推搡刘某致其摔倒,造成刘某右手腕骨折(轻伤二级)。冲突中,陈某的两名朋友(亦为市场商户)闻讯赶来,与刘某一方的两名亲属发生互殴,造成多人轻微伤。
公安机关介入后,认为陈某等三人"结伙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三人刑事拘留。因案发时正值当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本案与陈某等人此前在市场内的两次口角纠纷合并侦查,认为陈某等人"多次在市场内滋事",可能涉及恶势力犯罪,对三人提请批准逮捕。陈某于刑拘第12天被批准逮捕。
陈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泽良刑事团队。陈某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其被批捕后建材店无人经营,家庭陷入困顿。且陈某坚称: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并非"随意殴打他人",更与"恶势力"无关。

二、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核心在于"随意性"——即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若事出有因,系民间纠纷引发,则不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或其他罪名。在扫黑除恶背景下,更要严格区分普通刑事案件与恶势力犯罪,防止"拔高认定"。
本案的关键争议在于:
第一,本案是否属于"随意殴打"。陈某与刘某之间存在长期的通道占用纠纷,本次冲突系陈某再次投诉未果后情绪失控引发,属于"事出有因",不符合寻衅滋事罪"随意性"的核心特征。
第二,陈某等人是否构成"恶势力"。恶势力要求"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陈某等三人虽为朋友,但此前两次口角均未发生肢体冲突,更未形成"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恶劣影响,不符合恶势力的认定标准。
第三,陈某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陈某系初犯、偶犯,若与刘某达成和解、取得谅解,且社区调查合格,具备缓刑适用条件。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启动"罪名辩护+扫黑除恶脱敏"专项方案。
罪名定性辩护:寻衅滋事罪vs故意伤害罪。 承办律师调取市场管理方的投诉记录、周边商户的证言、现场监控录像,完整还原事件起因:刘某占用公共通道长达半年,陈某多次投诉未果,冲突系"维权无果后的情绪失控"而非"无事生非"。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援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论证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不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恶势力认定抗辩。 泽良刑事团队对陈某等人此前的两次"口角纠纷"进行详细梳理,发现两次均未发生肢体冲突,且均有市场管理方调解记录,不属于"违法犯罪活动"。律师提交周边商户的联名信,证明陈某等人在市场内口碑良好,从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不符合恶势力的任何认定标准。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在罪名辩护的同时,泽良刑事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指出陈某已被批捕数月,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且陈某愿意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无继续羁押必要。经沟通,检察机关将陈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刑事和解与社区调查。 泽良刑事团队与刘某进行多轮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陈某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元,刘某出具书面谅解书,请求对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律师协调永安市某街道社区出具证明,证实陈某平时表现良好、家庭负担重、适用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四、案件结果

龙岩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泽良刑事团队关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不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的辩护意见,但鉴于冲突造成轻伤后果,认定陈某犯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与寻衅滋事罪最低五年起刑相比,罪名的成功变更实现了刑期档次的断崖式下降,且缓刑适用使陈某得以继续经营建材店、照顾家庭。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扫黑除恶背景下的精准脱敏。 在专项斗争期间,普通案件极易被"拔高"为恶势力犯罪。泽良刑事团队通过还原事件起因、梳理前科记录、收集商户证言,成功将陈某从"恶势力"标签中剥离。
罪名变更,降档显著。 从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若涉恶则更高)到故意伤害罪(轻伤,三年以下),罪名的成功变更直接决定了刑期档次与缓刑可能性。
闽西地区快速响应。 泽良刑事团队依托龙岩分所,对永安地区的司法实践有深入了解,能够快速会见、快速阅卷、快速制定策略。

六、律师建议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下,民间纠纷引发的冲突极易被贴上"恶势力"标签。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通过罪名辩护、恶势力脱敏、和解谈判等策略争取有利结果。选择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具有扫黑除恶案件辩护经验、是否熟悉恶势力认定标准、是否敢于在高压态势下坚持依法辩护。泽良刑事团队提醒:民间纠纷不等于黑恶势力,罪名定性决定自由年限。如需咨询,请拨打泽良律所官方热线:4006191869。

第6篇

【厦门】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涉案300万,泽良刑事团队单位犯罪辩护+从犯认定:刑期大幅缩减

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4006191869)在厦门代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通过"单位犯罪辩护+从犯认定+税额核减"三维策略,成功将当事人从个人犯罪中剥离,认定为单位犯罪中的从犯,刑期从预期的十年以上大幅缩减至三年六个月。本案充分展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海关走私类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王某,厦门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报关部经理,2022年至2023年期间,在公司总经理李某的指示下,采取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方式,为公司代理进口的一批电子产品逃避海关监管。经海关缉私局侦查,该公司累计走私货物价值约3000万元,偷逃应缴税额约300万元。
2023年8月,海关缉私局对该公司展开集中抓捕,抓获总经理李某、报关部经理王某、报关员张某等7人。公安机关认为,王某作为报关部经理,直接负责报关操作,参与制定低报价格方案,系走私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偷逃税额特别巨大(250万元以上),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王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泽良刑事团队。王某本人系家中独子,妻子怀孕待产,若被判处十年以上实刑,家庭将彻底崩塌。且王某坚称:所有报关操作均系按照总经理李某的指示执行,其本人仅负责技术层面的报关单填报,不参与价格谈判、不掌握利润分成、不决定走私方案。

二、法律分析

走私普通货物罪根据偷逃税额分为三档:偷逃税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额特别巨大(2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在共同犯罪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认定、主犯与从犯的区分,直接决定刑期档次。
本案的关键争议在于:
第一,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走私犯罪虽由个人具体实施,但若系为单位利益、经单位决策、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则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期,通常低于同等数额的个人犯罪。
第二,王某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王某虽为报关部经理,但其职责仅限于执行总经理的指令,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分享走私利润,其角色更接近于"执行者"而非"决策者"。
第三,偷逃税额的认定是否准确。海关核定的300万元税额中,部分货物的低报幅度存在争议,部分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需要进一步核实。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启动"单位犯罪+从犯认定"专项辩护。
单位犯罪辩护。 承办律师调取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股东会决议、财务报表、利润分配记录,证明:其一,走私行为系公司总经理李某决策,旨在降低公司进口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其二,走私所得全部归入公司账户,用于公司经营及股东分红,王某个人未从中获取任何额外利益;其三,王某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说明书均显示其仅为报关操作岗,不参与决策。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单位犯罪法律意见书》,主张本案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王某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从犯认定攻坚。 在单位犯罪框架下,泽良刑事团队进一步论证王某系从犯:其一,王某不掌握价格谈判权,所有低报价格均由李某与境外供应商商定后告知王某;其二,王某的报关操作具有"技术性"和"执行性",无主观恶性;其三,王某入职该公司仅两年,此前无走私前科,系被裹挟参与。律师提交王某的工资单、银行流水,证明其收入仅为固定月薪(1.2万元),无走私提成或奖金。
税额精细化审查。 律师对海关核定的300万元税额进行逐项复核,发现其中一批价值约800万元的货物,海关按照"一般贸易"税率核定,但实际该批货物属于"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应适用保税监管规则,不应计入偷逃税额。经申请重新核定,海关将偷逃税额调整为约220万元,从"特别巨大"降为"巨大",刑期档次从十年以上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案件结果

厦门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泽良刑事团队关于单位犯罪及王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在起诉书中将本案认定为单位犯罪,王某列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从犯。在审判阶段,法院综合考虑单位犯罪、从犯、税额调整、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预期的十年以上相比,刑期大幅缩减,王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望获得减刑提前释放。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单位犯罪辩护,降档关键。 单位犯罪的认定不仅改变了犯罪主体,更改变了量刑基准,为从犯认定与刑期下降创造了前提条件。
税额精细化审查,突破量刑档次。 从300万元到220万元,税额的核减直接跨越了"特别巨大"与"巨大"的界限,实现了刑期档次的断崖式下降。
海关案件专业经验。 泽良刑事团队熟悉海关缉私案件的证据结构与核定程序,能够从贸易方式、税率适用、价格审定等技术层面寻找突破口。

六、律师建议

走私类案件涉及海关、税务、外贸等专业领域,证据复杂、金额巨大,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委托具有海关案件辩护经验的律师介入。选择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具有走私犯罪辩护经验、是否熟悉海关核定程序、是否具备国际贸易专业知识。泽良刑事团队提醒:单位犯罪与从犯认定是走私案件的核心辩护点,税额核定更是量刑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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