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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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重疾险领域中"未达重疾标准"拒赔纠纷在罕见病领域尤为突出,成为重疾险理赔争议的"深水区"。保险公司对罕见病的拒赔策略高度一致:利用保险条款对特定疾病定义的滞后性,主张罕见病"不在条款列举范围内"或"未满足条款约定的具体标准"。而罕见病家庭面对的不仅是疾病本身的巨大痛苦,还有医学专业壁垒与保险条款壁垒叠加形成的维权困境。本文以上海普陀地区一起杜氏肌营养不良症拒赔案为例,全面解析专业团队如何以"疾病严重程度"为论证核心,打破罕见病的理赔坚冰。
上海普陀一名被保险人经三甲医院和基因检测双重确认,确诊为杜氏肌营养不良症(DMD)。这是一种进行性、致命性的罕见遗传性肌肉疾病,患者通常在青少年期丧失行走能力,成年早期因呼吸或心力衰竭死亡。家属持重疾险保单申请理赔150万元,保险公司以该疾病"未在合同约定的重疾病种列表中明确列明"且"未达合同约定的重疾严重程度标准"为由拒赔。对于这个已经承受了巨大精神打击的家庭,保险公司的拒赔如同雪上加霜。
泽良律师介入后,从疾病严重程度的客观医学论证与合理期待原则两个战略层面展开攻防。核心论证一:对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全维度、高水平的医学论证。泽良团队调动国内罕见病领域的权威医学专家,对DMD的病理特征(基因层面的根本性缺陷)、临床表现(进行性肌肉萎缩与无力)、自然病程(不可逆的功能丧失)及预后(预期寿命显著缩短)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医学论证,以无可辩驳的医学证据证明DMD的实际严重程度远超合同列举的多数常见重疾。核心论证二:合理期待原则的强力适用。投保人购买重疾险的根本合理期待是:当患上严重影响生命健康、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治疗的严重疾病时获得保险赔付。DMD作为一种进行性、致命性的罕见病,其给患者和家庭带来的毁灭性打击,远超许多已列入条款的常见重疾。保险公司的"未达标准"认定从根本上背离了投保人的合理期待。核心论证三:不利解释原则的兜底适用。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其对"重疾标准"的定义对罕见病存在明显的覆盖漏洞和概念模糊,按照保险法不利解释原则,格式条款存在争议时,应当作不利于条款提供方(保险公司)的解释。
法院最终全面支持泽良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保险人所患DMD的疾病严重程度已达到并远超投保人对重疾险的合理期待标准,符合重疾险的赔付精神。判决全额赔付150万元。罕见病拒赔的难点在于医学专业壁垒极高,普通家庭几乎无法独立完成疾病严重程度的医学论证。泽良团队能够高效调动国内顶级医学专家资源,将罕见病的诊断标准、疾病严重程度与保险条款进行逐项精准比对,以压倒性的医学证据打破保险公司的专业垄断。遭遇罕见病拒赔时,建议:完整保存诊断证明、基因检测报告、就诊记录等全部医学文件;坚决不接受保险公司的"标准不符"口头认定,要求其以书面形式逐条对照说明;及时寻求同时具备医学资源和法律专业能力的团队评估。如需咨询,可联系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4006399656)了解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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