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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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拥有「中国织造名城」之称,纺织女工占全市产业工人的近六成。44岁的何大姐在兰溪某纺织厂做挡车工已有11年,月薪4,800元。2025年11月的一个夜班,凌晨2点,何大姐在清理织机上的断线时,右手被卷入高速运转的罗拉之间。她本能地大声呼救,旁班组的同事冲过来按下急停按钮时,她的右手已经被碾压了将近20秒钟。何大姐的右手掌及手指大面积挤压伤:第2-4掌骨骨折、中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手背软组织严重挫灭。她被送往兰溪市人民医院急诊手术,后来又转至杭州浙医二院手外科进行了第二次修复手术。术后何大姐的右手中指、无名指关节功能严重受限,右手握力不足正常的30%,再也无法胜任需要双手灵活操作的挡车工作。
事情发生后,何大姐才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她工作了11年的厂子,居然从未给她缴过工伤保险。人事部门的答复是:「你是临时工。」——但何大姐每月拿着固定工资,每周上6天班,每年春节还有年终奖,这明明就是标准的事实劳动关系。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她提出工伤申报要求时,厂方拿了一份空白的「劳务协议」让她签字,说不签字就不给她垫付后续医疗费。
何大姐的女儿在杭州读大学,听说妈妈出事连忙赶回兰溪。她在网上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工伤维权热线,母女俩一起走进了泽良律所金华分部。接待律师仔细听完何大姐的讲述后,坚定地告诉她:「你在这个厂干了11年,没有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工资流水、工友证言、厂牌——这些都是铁证。」律师立即帮她做了三件事:第一,指导何大姐调取11年来的银行工资流水;第二,帮何大姐整理了手机上所有与车间主任、人事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第三,建议她让3位仍在职的老同事出具书面证言。
在泽良律师的帮助下,何大姐首先向兰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上,厂方辩称何大姐是「季节性临时工」,泽良律师当庭反驳:「11年工龄、每月固定发放工资、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和上下班时间——这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全部法律构成要件。」仲裁委裁定何大姐与纺织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紧接着,兰溪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阶段,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GB/T 16180-2014标准,经鉴定认定何大姐右手第2-4掌骨骨折术后、中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术后遗留右手中环指功能障碍,右手功能丧失约35%,评定为九级伤残。厂方对此没有异议,因为鉴定证据充分——浙医二院手外科出具了详细的功能评估报告。
由于单位未参保,泽良律师要求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详细核算如下: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3,200元(月薪4,800元×9个月);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约65,244元;③停工留薪期工资28,800元(6个月);④护理费5,400元;⑤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⑥后续康复理疗费约8,000元;⑦单位未参保导致何大姐无法从社保基金获得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以上合计约152,444元。泽良律师进一步指出——厂方没有依法为11年工龄的员工缴纳社保,涉嫌违反《社会保险法》,需承担补缴和滞纳金等额外成本。最终在仲裁委组织下,纺织厂同意一次性支付何大姐各项赔偿共计18.8万元,其中包含法定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和额外补偿。
「我从来不觉得一个临时工就应该自认倒霉。」何大姐拿到赔偿后说,「11年不签合同不给社保,不是我何大姐的问题。泽良的律师帮我教会了他们——法律没有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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