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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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山区地势起伏,建设工程施工条件复杂。38岁的老姜在磐安某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工地上做塔吊信号工,月薪6,200元。2025年4月,工地上一台服役超过15年的老旧塔吊在吊装一捆钢筋时,回转机构突然失效——塔吊大臂失稳,剧烈摇晃后整体倒塌,驾驶室内29岁的塔吊司机当场死亡,老姜被倒塌的大臂击中背部,整个人被甩出去近10米,重重摔在碎石堆上。事故发生后,现场一片混乱,哭声、喊声交织在一起。老姜被直升机转运至金华市中心医院,经诊断:T5-T6椎体骨折脱位合并脊髓完全性横断损伤——锁骨以下全部瘫痪。
老姜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无业,大儿子11岁,小儿子刚满3岁。出事那天早上,他的小儿子还抱着他的腿不让他走。
事故发生后第三天,老姜的妻子经人介绍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当天赶到ICU外,当着老姜妻子的面给医院打了电话,确认了伤情和所需医疗费用——老姜需要至少三次手术,累计医疗费预计在50万元以上。律师当即决定同时对三家责任主体启动追责程序: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塔吊的产权人和管理责任人,对其老旧设备的安全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二,塔吊的实际产权人——应承担设备质量缺陷的直接责任;第三,建设方——如果经安监局调查认定存在压缩合理工期等过错,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工伤认定程序由泽良律师代为主办,向磐安县人社局提交申请,并将安监局对此次倒塌事故的调查报告作为重要佐证。安监局的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塔吊回转支承装置严重老化磨损未及时更换……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维护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生产管理失职。」这份报告几乎直接为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认定铺平了道路。2025年7月,磐安县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老姜案的核心环节。由于脊髓横断性损伤属于破坏性损伤,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合省级专家进行了详尽鉴定:T5-T6平面以下感觉运动完全丧失、双下肢肌力0级、双上肢功能部分受限、膀胱直肠功能障碍需持续导尿和灌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依据GB/T 16180-2014第5.3.1条「双下肢及双上肢功能完全丧失」,鉴定为三级伤残。
三级伤残赔偿核算(一次性部分):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2,600元(月薪6,200元×23个月);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约249,282元;③停工留薪期工资74,400元(12个月);④住院期间及出院后护理费(截至鉴定日)约51,000元;⑤住院伙食补助费6,800元;⑥辅助器具费(电动轮椅、防压疮气垫床、智能护理设备等)约45,000元;⑦重度依赖护理费——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月4,960元),按月发放终身;生活护理费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按月发放。一次性部分合计约56.9万元。在泽良律师的全力推动下,将终身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折算为现值(分别约119万元和68万元),总承包单位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老姜各项赔偿合计约240万元——成为金华工伤维权史上赔额最高的个人案件之一。
「240万对于我来说,不是一笔钱,是我老婆和两个孩子后半辈子的全部。」老姜躺在病床上,通过语音控制设备对泽良律师说出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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