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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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作为中国鞋服产业的重要基地,鞋服批发交易十分活跃,因代收货款而卷入刑事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泉州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当事人系鞋服批发商,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保住了其在鞋服批发领域多年积累的信誉和事业。
本案当事人李某系泉州某鞋服批发市场商户,长期从事运动鞋批发业务。某日,一外地客户联系李某,称需要采购大量运动鞋,但因支付限额,请求李某代收一笔货款后再转给工厂下单。李某出于促成交易、赚取差价的商业目的,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代收该笔货款,后按客户指示将款项转给工厂。数日后,公安机关告知李某该笔货款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某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一旦留下案底,其在鞋服批发领域多年积累的信誉将毁于一旦,未来经营将面临重重困难。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专案团队开展辩护工作。团队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成功辩护关键在于证明当事人缺乏主观明知,且其行为符合鞋服批发行业的交易习惯。团队首先多次会见李某,详细了解其与外地客户的结识过程、代收货款的具体原因、对客户身份和资金来源的核实情况等,发现李某系为促成正常鞋服交易而代收款项,对资金来源缺乏认知;其次,全面梳理李某多年的批发业务记录、客户名单、交易流水等材料,证明其系长期从事鞋服批发的合法经营者;再次,收集李某在鞋服批发市场的经营资质、纳税记录、行业口碑、工厂合作协议等材料,证明其代收款项系正常的商业行为。
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论证:第一,李某主观上不具有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的故意,其系为促成正常鞋服交易而代收款项,对资金来源缺乏审查义务和认知能力;第二,李某的代收行为符合鞋服批发行业的交易习惯,客户因支付限额等原因委托批发商代收代付的情况在行业内较为常见;第三,李某系长期从事鞋服批发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主观恶性较小;第四,李某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对其不起诉有利于保护鞋服批发行业的正常商业秩序;第五,李某愿意配合退缴涉案款项,并承诺今后加强对客户身份的核实。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官的多次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李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具有坦白等从宽情节,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某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得以继续在鞋服批发市场从事批发业务,对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的专业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处理商贸领域刑事案件中的专业策略和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意识。团队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累计办理500余起刑事案件,对各类案件的办案思路和裁判规则把握精准。团队依托厦门总部及福州、泉州、龙岩、漳州等多地分所,深度扎根福建本土司法环境,熟悉闽南地区的商业特点和司法实践,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选择泽良刑事团队,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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