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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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这座休闲氛围浓厚的城市,棋牌室作为市民娱乐消遣的重要场所遍布大街小巷。然而,部分棋牌室因涉及筹码结算和抽头渔利,极易触碰开设赌场罪的法律红线。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杭州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系棋牌室经营者,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保住了其苦心经营多年的棋牌室。
本案当事人王某系杭州某社区棋牌室经营者,棋牌室提供麻将、扑克等娱乐项目,按小时收取台费。某日,公安机关在治安整治行动中,查获该棋牌室部分顾客使用筹码进行结算,且王某从赢家处抽取一定费用作为"茶水费",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王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王某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一旦留下案底,其棋牌室将被关闭,家庭将失去主要经济来源。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专案团队开展辩护工作。团队律师深知,棋牌室正常经营与开设赌场罪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而杭州地区的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也有较为明确的区分标准。团队首先多次会见王某,详细了解棋牌室的经营模式、收费标准、筹码使用方式、抽头渔利的具体情况等,发现王某系按小时收取固定台费,筹码仅作为计分工具,顾客离场时按筹码数量结算,王某从中抽取少量费用作为茶水费;其次,收集王某棋牌室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社区备案材料、过往经营记录等,证明其系合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再次,调取现场监控录像、顾客证言等材料,证明筹码仅作为计分工具,并非直接的赌资结算,且抽头渔利金额较小。
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论证:第一,王某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棋牌娱乐服务,其按小时收取固定台费,筹码仅作为计分工具,并非直接的赌资结算,与开设赌场罪"提供赌博场所和工具、设定赌博方式、组织赌博活动"的典型特征不符;第二,王某从中抽取的少量费用属于正常的茶水服务费,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抽头渔利,且金额较小,未达到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第三,王某系合法经营的棋牌室,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主观恶性较小;第四,王某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对其不起诉有利于保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第五,王某愿意配合整改,承诺今后取消筹码结算方式,改为纯娱乐计分。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官的多次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教育和挽救。王某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得以继续经营棋牌室,对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的专业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处理涉民生刑事案件中的专业策略和对小微经济的保护意识。团队依托厦门总部及杭州、广州等分所,深度扎根各地司法环境,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选择泽良刑事团队,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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