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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泽良刑事事业部办理非法持有毒品案成功取保候审

2026-07-31      46     

在沿海开放城市厦门,人员流动性大,因不知情替他人保管物品而涉嫌毒品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厦门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朋友保管行李,团队律师通过精准辩护在侦查阶段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林某系厦门某物流公司司机,与同乡张某多年交情深厚。某日,张某因临时出差,将一个行李箱寄放在林某家中,称箱内是衣物和书籍,请求林某代为保管数日。林某出于朋友情谊,未加检查便同意了。数日后,公安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中,根据线索对林某住所进行搜查,在行李箱内查获冰毒数百克,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林某刑事拘留。林某深感冤枉,其对行李箱内藏有毒品毫不知情,更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家属紧急委托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团队律师深知,非法持有毒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而侦查阶段是厘清事实、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团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第一时间会见林某,详细了解其与张某的关系、保管行李箱的具体经过、张某的交代内容、对行李箱内物品的认知情况等,发现林某系基于多年同乡信任代为保管,张某并未告知箱内藏有毒品;调取林某与张某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材料,证明林某代收行李系正常的友情互助,未涉及任何毒品交易或利益输送;收集林某在物流公司的在职证明、收入情况、过往表现等材料,证明其系合法职业者,无涉毒前科和不良记录。

在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证:第一,林某主观上不具有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的故意,其系基于多年同乡信任代为保管行李,对箱内藏有毒品毫不知情,与明知是毒品而积极持有的行为人有本质区别;第二,林某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代收行李系无偿的友情互助,不符合毒品犯罪以牟利为目的的典型特征;第三,林某在厦门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属愿意积极配合调查,不具有逃跑或串供的社会危险性;第四,林某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无涉毒前科,对其取保候审有利于查清案件全部事实,也有利于其继续工作、维持家庭生计。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多轮沟通,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林某的主观明知认定存在重大疑问,对其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林某成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团队律师继续跟进案件,协助林某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事业部在毒品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团队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累计办理500余起刑事案件,对各类案件的办案思路和裁判规则把握精准。选择泽良刑事事业部,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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