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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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杭州地区代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通过专业的调查取证和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被隐匿的股权折价补偿款,展现了泽良律所在复杂财产追索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刘女士今年三十九岁,在杭州滨江区从事互联网运营管理工作。她与前夫赵先生于2015年结婚,2020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然而,2022年底,刘女士偶然从朋友处得知,赵先生实际持有杭州一家科技公司的20%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正值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且已完成B轮融资,估值超过五千万元。
刘女士意识到自己在离婚时受到了欺骗,赵先生故意隐瞒了这项重大财产。更令她气愤的是,赵先生在离婚前一年通过复杂的股权代持安排,将原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转移至其表弟名下,试图彻底切断与婚姻的关联。刘女士面临证据难以获取、股权代持关系复杂、离婚已超过两年是否还能起诉等多重法律障碍,遂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处理此案。
二、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诉讼时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依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刘女士2022年底发现该事实,距离发现时不足一年,完全在诉讼时效范围内。
本案难点在于股权已转移至第三人名下,且赵先生主张该股权实际为其表弟所有,自己仅为代持人。团队需要穿透代持关系,证明赵先生为实际出资人,且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股权价值评估涉及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深度调查程序。团队首先通过调取目标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赵先生表弟在2019年突然成为该公司股东,而此前并无任何商业背景。随后,团队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赵先生及其表弟在股权转让前后的银行流水,发现赵先生向表弟转账了一笔与股权转让款金额高度吻合的资金,且转账备注为借款,但双方并未签订借款合同。
在证据固定方面,团队通过分析赵先生与表弟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多次提及股权代持安排及离婚财产分割的规避策略。团队还找到了该公司早期员工,获取了证人证言,证明赵先生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并享有股东分红。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穿透代持关系。
在诉讼策略上,团队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将赵先生及其表弟列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并主张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团队申请了司法审计,由专业机构对科技公司进行估值。考虑到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团队建议法院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确定20%股权价值为360万元。
庭审中,泽良离婚律师针对赵先生表弟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通过证明其明知代持事实且未支付合理对价,成功否定了该抗辩的成立。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赵先生持有的科技公司股权为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在离婚前恶意转移至表弟名下的行为构成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确认股权转让行为无效,该股权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股权已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现状,法院判令赵先生向刘女士支付股权折价补偿款18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评估费用。
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历时约十个月,期间经历了两次证据交换和三次庭审。判决生效后,赵先生未提起上诉,并在团队协助下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五、客户反馈
刘女士在收到补偿款后表示,这笔钱不仅是经济上的补偿,更是对她尊严的恢复。她特别感谢泽良律所团队的专业调查能力,称律师们像侦探一样抽丝剥茧,找到了对方精心设计的代持证据。刘女士感慨道,协议离婚时她过于信任对方,没有请律师审查财产状况,导致自己差点蒙受巨大损失。她建议所有准备离婚的当事人,即使选择协议离婚,也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对方没有隐匿财产。
六、律师建议
泽良离婚律师提醒,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往往建立在双方诚信披露的基础上,但实践中一方隐匿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委托律师进行财产尽职调查,重点核查对方名下的公司股权、保险、基金及境外资产。如果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迹象,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实务中对无过错方的倾斜比例通常可达60%甚至更高。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4006191869,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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