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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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广州地区代理的一起家族企业股权代持离婚分割案例,通过穿透代持关系的法律策略,成功为当事人确认实际股权并争取到合理分割,展现了泽良律所在复杂股权确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王女士今年三十九岁,与丈夫陈先生于2012年在广州结婚。陈先生的家族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型服装批发企业,家族成员众多,股权结构复杂。婚后,陈先生的父亲将公司20%的股权登记在陈先生弟弟名下,但由陈先生实际出资并参与经营管理。陈先生与弟弟签订了口头代持协议,未留下书面证据。
2024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王女士主张该20%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陈先生则声称该股权系其弟弟所有,与自己无关,并提供了一份由其弟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声称该股权已于2023年底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他人。王女士意识到陈先生企图通过代持和虚假转让逃避财产分割,遂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寻求法律救济。
二、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家族企业股权代持的穿透认定及恶意转让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陈先生实际出资并享有股权权益,即使股权登记在他人名下,该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陈先生弟弟的转让行为,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该股权实际为陈先生所有,且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该转让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依法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难点在于代持关系缺乏书面协议,需要通过间接证据证明陈先生是实际出资人和实际股东。同时,股权已登记转让至第三人名下,需要证明该转让系恶意串通。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深度调查。团队首先调取了服装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陈先生弟弟在2015年突然成为股东,而此前并无任何商业背景或出资能力。团队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陈先生弟弟名下银行账户在入股前后的流水,发现入股资金200万元实际来源于陈先生个人账户,且陈先生弟弟在收到股权分红后,定期将分红款转回陈先生或陈先生的母亲账户。
在经营管理证据方面,团队收集了公司历年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纪要及对外合同,发现陈先生实际以股东身份参与重大决策,其弟弟从未出席过任何股东会议。团队还找到了公司财务总监,获取了证人证言,证明陈先生是实际出资人,其弟弟仅为名义股东。
针对2023年底的转让行为,团队调查发现受让方系陈先生表弟,转让价格仅为10万元,而同期公司净资产评估值超过一千万元。受让方在受让后从未参与公司经营,分红仍由陈先生实际收取。团队据此主张该转让系恶意串通,损害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
庭审中,泽良离婚律师通过资金流向图、股东会签到表及分红转账记录,构建了完整的代持证据链,成功穿透了登记外观。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虽然该20%股权登记在陈先生弟弟名下,但综合出资来源、实际经营管理及分红流向,可以认定陈先生为实际出资人,该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2023年底的转让行为,法院认定受让方与陈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股权且未实际参与经营,构成恶意串通,该转让行为无效。最终判决:确认陈先生享有该服装公司20%的股权权益;该股权权益由陈先生继续持有,陈先生向王女士支付股权折价补偿款260万元,折合该股权权益的50%。
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历时约十个月,期间经历了一次评估审计和三次庭审。判决生效后陈先生履行了付款义务。
五、客户反馈
王女士在案件结束后表示,她原本以为代持股权根本查不到,已经做好了放弃的准备。泽良律所团队通过细致的资金调查帮她还原了真相,让她深刻体会到专业律师的价值。王女士建议所有面临家族企业股权分割的当事人,一定要委托有经验的律师调查资金流向,名义股东不等于实际权益人,法律是穿透代持关系保护实际出资人配偶权益的。
六、律师建议
泽良离婚律师提醒,家族企业中的股权代持现象较为普遍,代持关系不影响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配偶一方为实际出资人,即使股权登记在亲属名下,另一方仍有权主张分割该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建议当事人在发现对方家族企业存在代持可能时,重点调查入股资金来源、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及分红流向。如果对方在离婚前将代持股权低价转让给亲属,可以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此类案件证据要求高,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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