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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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日益紧密的今天,涉外婚姻早已不是新鲜事。然而,当婚姻走到尽头,涉及的不仅是情感的割舍,更有跨越国界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法律问题。涉外离婚案件因其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跨境取证、判决承认与执行等难题,往往让当事人感到无从下手。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然而,当财产位于境外,或一方在境外隐匿财产时,如何查明并分割这些财产,成为实践中的难点。本案中,漳州的王某某便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她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却发现丈夫张某甲在境外购置的房产难以查证,更难以分割。最终,在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突破跨境取证难题,助力获赔房产折价款近百万元。
案情还原:
王某某与张某甲于2015年在漳州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张某甲长期从事外贸生意,经常往返于国内外。2018年,张某甲以业务拓展为由,在境外某国购置了一处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王某某对此虽有耳闻,但并未深究。
2022年,王某某发现张某甲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双方矛盾激化,张某甲随即提出离婚。王某某心灰意冷,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张某甲声称,其在境外的房产系个人财产,与王某某无关,且国内财产已所剩无几。王某某则认为,该房产系婚后购买,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但苦于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也缺乏查询境外房产的途径。
无奈之下,王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她向律师哭诉:“我连他在国外买了房子都不知道,现在他还要把国内的财产都转移走,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争议焦点:
对方主张:张某甲坚称,境外房产系其个人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根据境外法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同时,他声称国内财产已用于经营亏损,所剩无几。
当事人感受:王某某感到极度委屈和不公。她认为,婚后丈夫的生意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理应共同分割。但面对丈夫的隐瞒和转移,她感到无助,甚至怀疑法律能否保护自己的权益。
找到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后,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并迅速制定了诉讼策略。
核心法律争议: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婚后一方在境外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在国内离婚诉讼中,能否对该境外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与策略: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本案的关键突破点有三:
第一,证明境外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甲婚后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若源于其经营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律师通过调取张某甲的银行流水、公司账目等,发现其购买境外房产的资金,部分来源于国内账户转账,从而证明该房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直接关联。
第二,突破跨境取证难题。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张某甲提及境外房产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证据,并申请法院调查令,通过司法协助途径,向境外相关机构查询该房产的登记信息。同时,律师还利用公开的境外房产登记数据库,查到了该房产的登记情况,为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三,应对对方转移财产的抗辩。张某甲声称国内财产已亏损殆尽,律师通过调取其公司年检报告、纳税记录等,发现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嫌疑。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张某甲国内的部分银行账户,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系统整理了婚后共同财产的证据,包括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公司股权证明等,并重点固定了张某甲承认婚外情的证据,以争取在财产分割中照顾无过错方。
在诉讼预判上,律师预判张某甲会以境外房产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提前准备了相关法律依据,证明我国法院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境外财产。
最终,律师代理王某某向漳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包括境外房产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
办案结果: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张某甲坚持认为境外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并质疑法院对境外财产的管辖权。我方律师则出示了资金流向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援引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离婚诉讼中,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无论财产位于境内还是境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甲婚后购置的境外房产,其资金来源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关联,且张某甲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房产系其个人财产,故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法院采纳了我方律师关于分割境外财产的意见,考虑到该房产位于境外,直接分割实物不便,遂判决张某甲向王某某支付相应的房产折价款。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王某某与张某甲离婚,并判令张某甲支付王某某房产折价款近百万元,同时分割了国内的其他共同财产。
王某某拿到判决书后,激动地对律师说:“如果不是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查清了国外的房产,还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份额,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4006191869,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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