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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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快了结纠纷、降低赔偿成本,常常利用劳动者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急需用钱治伤的心理,诱导其签订一份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的“私了协议”。这份协议一旦签字,是否就意味着劳动者放弃了对剩余赔偿的主张权利?工伤职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真的只能“认栽”吗?答案并非如此。依据法律规定,若私了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显著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并继续主张工伤待遇差额。在广东,建筑工人王某某就曾因一份“私了协议”陷入困境,最终在泽良工伤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推翻不平等协议,获赔二十八万余元,为自己讨回了应有的公道。
王某某是一名在广东某建筑工地从事外墙作业的架子工。2023年年初,他在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因脚下钢管突然滑动,从约两米高处坠落,腰部重重撞击在下方横杆上。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其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伤情严重,需要长时间住院治疗和康复。巨额的医疗费用和停工带来的收入中断,让这个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瞬间陷入困境。就在王某某住院期间,用人单位负责人多次前来“探望”,言辞恳切地表示愿意“一次性了结”,承诺支付两万元赔偿款,并暗示如果不签协议,后续连这笔钱都难以保障。身处病痛与焦虑中的王某某,在缺乏专业判断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签下了这份仅赔偿两万元、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纠纷”的私了协议。
签订协议后,王某某逐渐了解到,自己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工伤,依法本应获得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内的多项赔偿,金额远不止两万元。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忽悠”了,内心既委屈又愤怒。然而,面对手里这份白纸黑字的协议,他又感到深深的无力,不知道这纸协议是否真的具有“一锤定音”的效力,也不知道自己还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权。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某通过泽良律师事务所的线上普法咨询了解到,即使签了私了协议,在赔偿金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况下,仍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并主张权利。抱着一线希望,他联系了泽良律所,并正式委托泽良工伤律师介入处理。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该协议能否被撤销。用人单位主张,双方已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王某某已领取两万元赔偿款,无权再行主张任何赔偿。而泽良工伤律师认为,该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与王某某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明显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
围绕这一争议焦点,泽良工伤律师制定了周密的维权策略。首先,律师敏锐地发现,用人单位在王某某受伤后并未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未支付足额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其行为本身存在诸多不合规之处。其次,律师指导王某某全面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核心证据,并重点固定了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利用劳动者急迫困境压价签约的事实。在诉讼策略上,律师预判用人单位会以“协议有效”作为主要抗辩理由,因此提前准备了大量关于私了协议显失公平应予撤销的类案裁判观点,并重点论证了法定赔偿标准与协议约定金额之间的巨大差额,为庭审辩论做好充分准备。在完成证据固定与法律论证后,泽良工伤律师正式代理王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撤销私了协议,并主张全部工伤待遇差额。
仲裁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用人单位坚称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王某某已放弃其他权利;泽良工伤律师则针锋相对地指出,该协议赔偿金额仅为法定标准的零头,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且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存在利用优势地位、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形,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仲裁庭经审理后,采纳了泽良工伤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该私了协议因显失公平而应予撤销,并对王某某的工伤待遇主张予以支持。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推翻仲裁结果。在法院审理阶段,泽良工伤律师再次以扎实的证据和法律论证,向法庭完整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用人单位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在泽良工伤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判决撤销王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私了协议,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王某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二十八万余元,扣除已付的两万元,剩余款项全部到位。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长舒了一口气,他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签了那份协议后,我一直以为这笔钱就这么算了,是他们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如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工伤赔偿纠纷,尤其是已签署私了协议但赔偿明显不公的情况,欢迎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维权热线:0592-5973521,泽良工伤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温暖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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