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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重疾险肺癌投保当天就诊记录拒赔案:泽良律所突破带病投保抗辩,助力获赔七十九万元

2026-08-25      205     

罹患重疾,最怕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保险公司一纸“带病投保”的拒赔通知书。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赔付,是最常见也最令患者感到无助的争议焦点。投保时身体状况究竟如何、就诊记录能否等同于“明知患病”、健康告知的范围如何界定,这些专业问题往往决定了患者能否拿到救命的保险金。


法律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不能仅凭一份模糊的就诊记录就轻易免除赔付责任。在黑龙江,肺癌患者王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保险公司以此认定其“带病投保”并拒绝赔付。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突破“带病投保”这一核心抗辩,最终助力王某某快速获赔七十九万元保险金。


王某某是黑龙江省某市的普通市民,年过五旬,平素身体并无明显不适。出于对家庭的责任和对未来的规划,他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充足,希望为自己和家人增添一份保障。投保时,保险销售人员并未就健康告知事项进行详细询问,王某某也如实回答了自己已知的身体状况。


然而,命运弄人。投保后不久,王某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竟被确诊为肺癌。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整个家庭陷入阴霾。高额的治疗费用像一座大山压来,王某某想到了自己投保的重疾险,便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令王某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竟然以“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带病投保”为由,作出了拒赔决定。保险公司称,王某某在投保当天曾有过就诊记录,说明其在投保时已明知自己患病,却未在健康告知中如实说明,属于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


面对这样的拒赔理由,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回忆,投保当天确实因为一点小毛病去过医院,但那只是普通的身体检查,与后来的肺癌并无直接关联。他并非故意隐瞒,更不知道一次普通的就诊记录竟会成为拒赔的借口。治疗费迫在眉睫,王某某和家人四处奔走,却不知该如何应对保险公司的专业话术。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某的家人在网上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攻全国保险拒赔案件,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律师在详细听取了王某某的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能否证明王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肺癌,以及该记录是否属于健康告知中必须披露的“既往病史”。


围绕这一核心争议,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展开了深入的法律分析与策略部署。


关键突破点之一,是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对健康告知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律师发现,投保过程中,保险销售人员并未就健康告知中的每一项内容向王某某进行详细解释和询问,王某某仅是在销售人员指导下签字确认。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和健康告知事项负有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未尽到该义务的,相关条款不产生效力。


关键突破点之二,是论证就诊记录与“带病投保”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律师仔细调取了王某某投保当天的就诊病历,发现该次就诊仅为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与肺癌并无医学上的关联性。律师咨询了医学专家,确认普通感染与恶性肿瘤属于完全不同的疾病范畴,不能因一次无关的就诊记录就推定投保人“明知”自己患有重疾。


关键突破点之三,是主张保险公司未就“既往病史”的范围作出清晰界定。健康告知中通常要求投保人披露“曾经患有或正患有”的重大疾病,而王某某投保时从未被诊断过任何重大疾病,其当天的就诊记录远未达到“重大疾病”的程度。保险公司扩大解释“既往病史”的范围,加重了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不符合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指导王某某全面收集了投保前后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并协助其固定了投保时销售人员未作详细询问的关键证据。同时,律师申请了医学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证明普通感染与肺癌之间不存在医学上的因果关系,为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


在诉讼预判上,律师分析保险公司极有可能坚持“带病投保”这一抗辩,并可能进一步主张王某某未如实告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对此,律师提前准备了充分的应对方案,从证据链、医学逻辑和法律适用三个层面构建了严密的论证体系。


在做好充分准备后,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王某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重疾险保险金。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保险公司坚称,王某某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属于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足以证明其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解除合同。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则针锋相对地指出,该就诊记录与肺癌无关,王某某在投保时并不知晓自己患有重疾,且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就健康告知事项尽到明确说明义务。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某某在投保时明知自己患有肺癌,其当天的就诊记录与重疾险所承保的疾病不存在直接关联。同时,保险公司亦未能证明其已就健康告知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因此,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向王某某支付七十九万元保险金,案件得以快速解决。


拿到理赔款的那一刻,王某某和家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更让我感受到了被认真对待的温暖。”王某某感慨地说。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遇保险拒赔困境,欢迎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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