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241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最常面临的问题往往不是事故本身,而是后续赔偿中的种种争议。尤其是伤残等级认定,直接决定赔偿金额的高低,却常常成为保险公司与伤者之间的拉锯焦点。伤情明明存在,却因鉴定标准、参与度等问题被压低等级,甚至被拒赔,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法律赋予每一位事故伤者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伤残等级鉴定是其中关键一环。本案中,浙江某市的赵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却因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提出异议,赔偿一度陷入僵局。最终,泽良交通事故律师通过专业鉴定异议应对与证据补强,成功助力赵某获赔二十余万元。
赵某是浙江某市的一名普通工人,2024年初,他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转弯未让直行的轿车撞倒。事故导致赵某左腿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二十余天,出院后仍需长期休养。交警部门认定轿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
治疗结束后,赵某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其左腿功能丧失达十级伤残标准。然而,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认为赵某的伤情恢复良好,不构成十级伤残,并单方面要求重新鉴定。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赵某的理赔申请被保险公司搁置,赔偿款迟迟无法到位。
保险公司主张赵某的伤情未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拒绝按十级伤残标准赔付,仅同意赔付医疗费和少量误工费。这让赵某感到十分委屈,明明自己伤情严重,医生也叮嘱需长期休养,为何保险公司一句“恢复良好”就想否定鉴定结论?他担心自己不懂法律程序,会被保险公司“牵着鼻子走”,最终拿不到应得的赔偿。
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在网上看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处理交通事故的案例,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咨询电话。电话中,泽良交通事故律师耐心听完他的情况,告诉他伤残等级争议是交通事故理赔中的常见问题,只要证据充分,完全有希望争取到合理赔偿。赵某随即决定委托泽良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赵某的伤情是否构成十级伤残,以及保险公司单方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是否应当被采纳。
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
关键突破点有三:其一,赵某的初次鉴定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保险公司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供足以推翻鉴定结论的实质证据;其二,赵某的医疗记录、复查影像等资料完整,能够清晰反映其左腿功能受限的客观情况,与鉴定结论相互印证;其三,保险公司单方要求重新鉴定,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初次鉴定存在程序违法或结论明显不当,其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指导赵某补充收集了后续复查的影像资料、康复记录以及主治医生关于其左腿功能恢复情况的说明,进一步固定了伤情客观事实。同时,律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进行了预判,提前准备了针对重新鉴定申请的书面反驳意见,并梳理了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最终,泽良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十级伤残标准赔付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庭审中,保险公司再次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并主张赵某的伤情恢复良好,不构成伤残。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则指出,初次鉴定程序合法、结论客观,保险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其单方异议不足以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法院经审查,采纳了我方意见,未准许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并认定赵某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十级伤残标准赔付赵某各项损失共计二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赔偿款顺利到账。
拿到赔偿款后,赵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一直耐心解释每一个环节,让我心里踏实了很多。”
如您或身边亲友正面临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欢迎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4009982919,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