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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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工厂,老陈做机修工八年。2024年1月的一天,他在维修设备时,左手被突然启动的部件压伤,示指、中指骨折,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工伤认定很顺利,但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让他失望——十级。老陈的左手两根手指术后僵直,功能丧失明显,他总觉得,评低了。
单位态度:“鉴定就是十级,按十级赔,别折腾”
老陈的手指连螺丝刀都握不住,吃饭拿筷子都换成了左手。他找公司,人事说:“人社部门的鉴定是权威结论,十级就是十级,公司按十级赔,你再闹也没用。”老陈不懂鉴定标准,只知道自己这双手废了一半。找到泽良律师时,他伸出两根僵直的手指,问:“这手指头都硬成这样了,十级真的够吗?”
锁定再次鉴定程序,依法申请重新评定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初次鉴定不是终局,老陈有权要求再评一次。律师随即指导收集证据:一是初次鉴定结论书;二是医院手术记录和出院小结;三是术后复查的影像资料和报告;四是手指关节活动度的功能测量数据;五是老陈岗位劳动能力的对比说明;六是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证据备齐,再次鉴定申请随即提交。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4年3月,泽良律师向广州市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老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人社部门当月作出工伤认定。2024年7月,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评定为十级伤残。2024年8月,律师在15日法定期限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并提交完整的功能测量报告。2024年10月,省级鉴定结论作出:老陈左手指功能障碍程度已达到九级标准,评定为九级伤残。
赔偿计算:伤残等级变更,赔偿重新核算
泽良律师按九级标准为老陈重新核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一年后取内固定的手术费。仲裁阶段,公司坚持以十级标准计算。律师以完整证据链证明伤情与功能障碍程度,并提交省级再次鉴定结论书作为法定依据。2025年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按九级标准一次性支付赔偿二十余万元。老陈说:“我以为鉴定书就是终审,原来法律还给了我再评一次的机会。”
泽良(广州)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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