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广州白云区制造业工厂数量众多,制造业车间机械伤害类工伤事件时有发生。本案当事人是白云区一家电子生产工厂的一线操作工,在车间作业的时候,被生产设备造成手部伤害,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之后,企业配合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本次事故构成工伤。受伤之后当事人住院手术治疗,之后回家休养,处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之内。停工留薪期是劳动者工伤之后,依法接受治疗休养,用人单位需要保留劳动关系、正常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法定保护周期。
就在当事人还处在停工留薪治疗休养阶段,伤情还没有恢复,还不能返回岗位工作的时候,工厂向当事人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企业给出的解除理由为员工身体受伤,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因此作出单方辞退处理。企业做出辞退行为背后有非常现实的利益考量:一方面希望通过解除劳动关系,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缩减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希望通过解除劳动关系,给伤者施加心理压力,逼迫劳动者主动降低对于工伤赔偿的心理预期,压低后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付金额。
当事人收到辞退通知之后十分困惑。一方面自己属于工伤受伤,还在治疗休养,不清楚企业在停工留薪期之内直接开除自己是否合法;另一方面也不清楚,被企业辞退之后,自己的工伤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能不能在同一个维权程序当中,既主张全套工伤赔偿,又追究企业违法辞退的法律责任。部分咨询意见告知当事人,工伤待遇劳动仲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两类不同纠纷,需要分开立案,分开打官司,程序繁琐,时间成本高。当事人不希望反复经历多轮仲裁诉讼,希望可以一次性把全部权益处理完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当事人委托泽良(广州)律师事务所工伤专项团队介入处理本案。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 劳动者处在工伤停工留薪治疗休养的法定保护周期之内,用人单位是否拥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企业以不能胜任岗位为由直接辞退工伤休养员工,解除行为法律上应当如何定性。
- 工伤待遇纠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纠纷,是否可以合并在同一个劳动仲裁案件当中一并处理,还是必须拆分两个不同案件分别立案处理。
-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的计算、给付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 劳动者收到企业的辞退通知,应当留存哪些证据,避免后续举证困难;如果企业口头辞退没有书面文件,应当如何固定解除事实。
- 本案维权,是优先选择调解谈判,还是直接开庭裁决,如何平衡维权效率、赔偿金额,保障当事人拿到全部款项。
三、办案思路与代理工作
泽良(广州)律师事务所工伤专项团队接受委托之后,结合《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法律定性:工伤停工留薪期属于法律对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阶段,无合法正当理由,用人单位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本案当事人还处在停工留薪期,尚未返回工作岗位,企业以 “不能胜任工作” 为由直接辞退,属于典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工伤相关待遇诉求与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基于同一个用工事实产生,法律允许在同一宗劳动仲裁案件当中一并提出,不需要拆分两次立案,减少当事人的时间、精力消耗。团队确定证据梳理、合并仲裁请求、调解与开庭双轨并行的办案方案。
第一,系统整理全部证据材料。收集保存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住院病历、手术记录、门诊复查材料,证明工伤受伤事实、伤情、停工留薪期客观需要的休养周期;完整留存企业发送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包括纸质文件、企业微信通知记录;调取受伤之前完整工资流水,核算受伤前平均工资,作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各类补助金、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整理岗位工作记录,证明受伤之前当事人可以正常完成岗位工作。
第二,统一设计仲裁请求,一案主张双重权益。劳动仲裁申请书中设置完整的仲裁请求,第一部分为全部工伤相关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二部分独立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全部请求在同一份仲裁申请当中一并提出,不需要分开两次立案,降低当事人程序负担。
第三,仲裁阶段调解预案和开庭预案同步准备。仲裁开庭之前,律师向企业发送正式沟通意见,向企业释明本案的法律后果:如果仲裁委认定解除行为违法,企业需要同时承担全套工伤工伤保险待遇,还要额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企业的整体赔付成本会显著提高。向企业给出调解协商的窗口,引导企业理性评估风险,通过调解一次性把全部款项落实到位。如果企业坚持拒绝合理调解,则正式开庭,由仲裁委对全部诉求作出正式裁决,裁决生效之后继续跟进强制执行,保障款项兑付。
四、案件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庭审阶段,泽良(广州)律师事务所提交全套证据,围绕停工留薪期法律保护、解除行为的违法性展开辩论。企业抗辩,员工受伤之后客观上无法提供劳动,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庭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没有采纳企业抗辩意见。仲裁裁决认定,当事人处于工伤停工留薪期,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仲裁裁决完整支持全部工伤相关待遇,同时全额支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
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之后,工厂评估诉讼风险,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企业按照裁决确定的金额,将工伤全部待遇款项,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全部按期足额支付到当事人账户,本案全部实质办结。
五、实务启示
广州不少制造业企业遇到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不会主动积极落实工伤待遇,反而会使用调岗降薪、逼迫主动离职、直接单方辞退等各类手段,压缩用工赔付成本。很多工伤劳动者只把注意力放在工伤伤残赔偿上面,完全忽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应的赔偿金,白白损失一部分法定权益。
实务当中很多劳动者会被误导,认为工伤和劳动解除纠纷必须分开打官司,实际上,两类诉求基于同一用工事实,可以在同一个劳动仲裁案件当中一并处理,不需要拆分两次立案,减少多次仲裁诉讼带来的时间精力消耗。
对于劳动者而言,收到企业的辞退通知,无论纸质、微信、企业内部系统通知,都一定要完整留存,不要随意删除聊天记录。千万不要在压力之下,随意签署 “自愿离职”“双方再无劳动争议” 的书面文件,一旦签署,很有可能直接丧失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权利。
同时要牢记,停工留薪期属于法定保护周期,员工因为工伤还在治疗休养,没有返回岗位,不能成为企业单方开除员工的合法理由。遇到企业停工留薪期恶意辞退,要同时审视工伤待遇和劳动解除双重层面的权益,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风险提示:劳动仲裁存在一年仲裁时效,收到解除通知之后,要留意仲裁时效,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不要拖延。保存好全部辞退通知、沟通记录、工资流水、工伤医疗病历材料。
免责声明:本案例为泽良(广州)律师事务所亲办脱敏案例,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处理结果取决于证据、案件事实以及当地裁判尺度。
关于我们:泽良(广州)律师事务所工伤专项团队,擅长处理工伤衍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实现工伤待遇、调岗降薪、违法解除等纠纷一体化处理,减少当事人重复程序负担,推动赔偿款项实际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