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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泽良律所突破金额认定难题,助力获不起诉

2026-09-23      51     

在刑事辩护领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常常面临一个核心争议:涉案金额如何认定?一旦金额被高估,当事人可能面临数年有期徒刑;而一旦金额被精准核减,不起诉或缓刑便有了可能。这不仅是法律适用的技术问题,更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人生走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明知”如何证明、金额如何计算,实践中争议极大。今天要讲述的,就是一起发生在杭州的案件——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通过细致阅卷和精准辩护,将公安机关最初认定的三十余万元涉案金额大幅核减至一万余元,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


一、案情还原


当事人俞某某,杭州某企业员工,日常从事普通行政工作。工作之余,俞某某偶尔帮朋友处理一些资金转账事务,并未深究资金来源。2023年底,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上游犯罪案件时,发现部分资金流经俞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俞某某明知相关款项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涉案金额高达三十余万元,随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追究,俞某某感到极度困惑与无助。他坚称自己只是帮朋友周转资金,从未意识到这些钱款来路不正,更谈不上“明知”是犯罪所得。然而,公安机关依据银行流水记录,初步认定其账户流入的涉案资金累计超过三十万元,并准备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一旦罪名成立且金额被认定为三十万元以上,俞某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夕,俞某某经人介绍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泽良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后发现,公安机关的金额认定存在重大疑点——多笔资金存在重复计算、与上游犯罪关联性不足等问题,且俞某某的主观“明知”证据并不充分。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两点:第一,俞某某是否“明知”涉案资金系犯罪所得?第二,公安机关认定的三十余万元涉案金额是否准确、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撑?


公安机关认为,俞某某名下账户多次接收来自上游犯罪嫌疑人的转账,且部分转账时间与上游犯罪行为高度吻合,据此推定俞某某应当知道资金来源违法。同时,公安机关依据银行流水,将账户内所有与上游账户有关的进出款项累计相加,得出三十余万元的涉案金额。


俞某某则感到十分委屈:“我只是帮朋友转了几笔钱,根本不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来的,更没想到会构成犯罪。”他一度焦虑到夜不能寐,担心自己会被判重刑,家庭和前途都将毁于一旦。


泽良刑事律师在会见和阅卷后,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关键突破口在于金额认定和主观明知的证据链。如果能够证明俞某某对资金来源并不知情,且公安机关的金额计算存在重复和错误,案件就有转机。


三、法律分析与策略


泽良刑事律师围绕两个核心争议点,制定了层层递进的辩护策略。


关键突破点一: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本案中,公安机关仅凭资金流转记录推定俞某某明知,但缺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直接证据证明其主观认知。俞某某与上游人员仅为普通朋友关系,转账行为多出于帮忙性质,未获取任何额外利益。泽良刑事律师指出,不能仅以客观行为倒推主观明知,否则有违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关键突破点二:涉案金额认定存在重复计算。泽良刑事律师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发现,公安机关将多笔循环转账、同一笔资金多次流转的金额重复累加,导致认定金额虚高。例如,部分资金在俞某某账户短暂停留后即转出,且与上游犯罪的关联性并未查清。经过逐笔梳理,实际能够与上游犯罪建立直接关联的金额仅为一万余元。


关键突破点三:上游犯罪事实尚未完全查清。本案上游犯罪仍在侦办中,部分资金性质尚未最终确定。泽良刑事律师提出,在上下游犯罪未完全查清的情况下,不宜将存疑资金全部计入俞某某的涉案金额,应当遵循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刑事律师指导俞某某整理了与朋友的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材料,证明其转账行为具有日常互助性质;同时申请检察机关调取上游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核实俞某某是否参与共谋。此外,律师还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逐笔分析资金流向,指出金额认定中的逻辑漏洞。


预判到检察官可能坚持原有金额认定,泽良刑事律师提前准备了多份补充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从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等多个角度阐述核减金额的理由。


最终,泽良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并申请对涉案金额进行重新审计。通过一系列专业、细致的法律行动,案件迎来了转机。


四、办案过程与结果


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律师与检察官展开了多轮沟通。检察官最初认为,银行流水清晰显示三十余万元资金流入,俞某某应当对全部金额负责。泽良刑事律师则逐笔指出:其中多笔资金系同一天内循环转账,同一笔钱被反复计算;部分资金虽有流转记录,但无证据证明与上游犯罪直接相关;俞某某未从中获利,且到案后如实陈述,主观恶性较小。


经过反复沟通和补充证据,检察官最终采纳了泽良刑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俞某某涉案金额为一万余元,且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考虑到俞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依法对俞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俞某某如释重负。他感慨道:“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刑事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段时间我几乎绝望了,是律师一点点帮我理清事实,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


本案的成功,不仅在于金额从三十余万元核减至一万余元,更在于泽良刑事律师对证据链条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原则的坚守。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金额认定和主观明知的证明往往是辩护的核心战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细致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律师专线:0592-5973521,专业刑事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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