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14
工伤认定难,难在哪里?很多劳动者在受伤后才发现,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现金发的,考勤记录在别人手里,连“给谁干活”都说不清楚。一旦用工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就卡在了第一道门槛上。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关系成立,而劳动关系的确认,证据是关键。本案中,金华一名操作工在车间受伤后,单位不仅不配合认定,还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试图把责任推给“外包”。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扎实的证据梳理与多轮法律程序,最终帮助当事人确认了劳动关系、完成工伤认定,并获赔二十七万余元。
李某,四十出头,金华市某企业操作工。2023年3月,他经老乡介绍进入该企业车间工作,负责设备操作。入职时,企业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社保,工资由车间主管通过微信转账发放,没有工资条,也没有考勤卡。李某觉得只要按月拿到钱就行,没多想。
2023年7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在操作设备时,右手被卷入传送带,造成右手多处骨折及肌腱损伤。工友立即将他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后续还需要二次手术。医疗费由企业垫付了一部分,但出院后,企业就不再露面了。
李某家属找到企业要求申报工伤,企业负责人却改口称,李某是“外包队的人”,不是企业员工,企业只是“帮忙垫了医药费”。李某家属又去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告知,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否则无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李某的手还没有完全恢复,家里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妻子一边照顾他一边打零工,医疗费和生活费压得一家人喘不过气。他不明白:明明是在厂里干活受的伤,怎么就不是工伤了?
走投无路之际,李某的家属在网络上看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工伤维权信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咨询电话。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判断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用工主体不明、证据缺失,随即指导李某家属着手收集证据,并正式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第一,用工主体到底是谁。企业声称李某是“外包队的人”,但泽良律师发现,李某从未与任何外包公司签过合同,招聘他的是企业车间主管,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工资发放也都是企业的人在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等凭证。李某的微信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友证言,都指向企业直接用工。
第二,证据链的补强。泽良律师指导李某家属收集了车间主管的微信转账记录、工作群里的排班通知、事故当天工友拍摄的现场照片、医院入院记录中“工作单位”一栏的填写内容等。同时,律师还找到了两名在职和离职工友,固定了证人证言,证明李某长期在该企业车间工作、接受企业统一管理。
第三,预判对方策略。泽良律师判断,企业很可能在仲裁中主张“劳务关系”或“外包关系”,以规避工伤责任。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反驳方案,包括企业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使用“我们厂”“上班”“加班”等表述,以及企业为李某垫付医疗费的事实,这些都能从侧面印证用工关系的存在。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律师代理李某向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仲裁庭审中,企业方果然主张李某是“外包人员”,并提交了一份所谓的外包协议复印件。泽良律师当庭指出,该协议复印件没有李某签字,也没有外包公司的盖章确认,且企业无法说明外包公司的具体名称和用工资质。同时,律师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仲裁委最终采纳了泽良律师的意见,确认李某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立即协助李某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认定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李某为工伤九级。
在赔偿阶段,泽良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相关标准,精准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赔偿,合计二十七万余元。企业起初只愿意再支付十万元“了结”,泽良律师明确拒绝,并再次启动仲裁程序。仲裁庭上,泽良律师逐项列明赔偿依据,企业方无法反驳。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李某的全部主要诉求,企业需支付赔偿款二十七万余元。裁决生效后,泽良律师持续跟进款项到账,确保赔偿款在一个月内全部到位。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李某对泽良律师说:“受伤以后,我最怕的不是手疼,是没人认我这个人。谢谢你们,让我知道法律还是讲道理的。”
工伤认定难,难在证据,难在用工主体不清,难在单位推诿。但只要有专业律师介入,从证据链入手,一步一步走完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仲裁的全流程,劳动者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工伤维权,在金华设有分部,如有工伤认定、赔偿纠纷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