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案例

案例

经典案例

2026年泉州工伤等级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等级鉴定异议,助力建筑工获赔四十七万元

2026-10-01      8     

工伤伤残等级直接决定赔偿数额,但等级鉴定结论是否合理、能否被推翻,往往是工伤维权中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最关键的争议点。许多工伤职工拿到鉴定结论后,要么不知道可以申请再次鉴定,要么在用人单位施压下被迫接受偏低的等级,导致赔偿款大幅缩水。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核心原则,是依据医疗终结后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综合评定,而非仅凭某一次检查数据或用人单位单方说法。本案中,泉州一名建筑工人因工受伤后被初步鉴定为九级工伤伤残等级,用人单位以此压低赔偿,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系统梳理病历资料、申请再次鉴定并据理力争,最终推动工伤等级调整为八级,助力当事人获赔四十七万元。


李某,男,四十余岁,泉州本地建筑工人,长期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2024年3月,李某经同乡介绍进入泉州市某建筑劳务公司,被派往一处工地从事外架搭设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仅口头约定按日计酬。李某每日早出晚归,工作内容由班组长现场安排。


2024年5月17日上午,李某在拆除一段外墙脚手架时,脚下钢管突然滑动,李某从约三米高处坠落,右肩部先着地,随即感到右臂剧痛、无法抬起。工友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急诊,经检查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肩袖损伤。医院为李某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术后住院二十余天。出院时医嘱明确:右肩关节活动明显受限,需长期康复训练,一年后视恢复情况决定是否取出内固定物。


李某受伤后,包工头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此后便以“李某自己没踩稳”为由拒绝继续支付。李某家属多次找到建筑劳务公司协商,公司先是推说李某是包工头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后来又说即便算工伤,也要等治疗完全结束后再做鉴定,让李某先回家等着。李某右臂功能迟迟未见明显恢复,连穿衣、提物都困难,家中还有老人需要赡养,失去收入来源后生活陷入困境。


2024年9月,李某家属通过泉州本地普法咨询活动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随后带着全部病历资料来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当面咨询。泽良全晟工伤团队接待后,发现案件存在两个关键障碍:一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认存在难度;二是用人单位尚未申请工伤认定,且对伤情等级避而不谈。


李某告诉律师,自己最担心的就是“伤成这样,最后只赔几万块,连后续治疗都不够”。律师在详细查看影像资料和手术记录后初步判断,李某右肩关节功能受限程度较重,若单纯按九级标准计算,赔偿数额与伤情明显不匹配,必须争取更合理的工伤等级。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李某的伤情究竟应评定为几级工伤伤残等级,以及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能否顺利确认劳动关系并推进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主张:李某系包工头个人招用,与建筑劳务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便认定工伤,其伤情恢复尚可,只同意按九级标准协商,且要求李某放弃后续治疗费用主张。


李某的真实感受是:自己明明是在工地上干活时受的伤,公司却连人都可以不认;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右臂到现在都抬不起来,却被说成“恢复得不错”。他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办,甚至一度想接受公司提出的低价方案了事。


泽良律师在全面评估后,认为本案不能急于谈钱,必须先解决“身份”和“等级”两个根本问题。律师向李某详细解释了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完整流程,李某决定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办案初期,泽良律师首先指导李某系统收集证据:一是工作证据,包括工地出入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班组长派工记录;二是报酬证据,包括包工头及公司财务的转账记录、工资结算单;三是管理证据,包括公司发放的安全帽、工装照片以及同班组工友的证言;四是医疗证据,包括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后续康复门诊记录。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证明李某接受建筑劳务公司管理、从事公司业务并获取报酬。


在劳动关系确认阶段,律师预判公司可能以“包工头个人雇佣”为由抗辩,提前准备了建筑领域用工主体责任的类案检索报告,并在庭审中强调:公司对施工现场具有实际管理权,李某从事的脚手架作业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不能以内部承包形式规避用工责任。最终,仲裁机构确认李某与建筑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顺利推进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步评定李某为九级工伤伤残等级。泽良律师收到结论后,第一时间对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逐项分析,发现鉴定意见对李某右肩关节活动度受限程度认定偏轻,未充分考量其术后持续功能障碍及后续取出内固定物的二次手术影响。律师随即指导李某补充康复科复查记录、关节活动度测量报告,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过程中,律师重点围绕肩关节前屈、外展、内旋等方向的活动度数据进行论证,同时提交主治医生关于功能恢复预期不佳的书面说明。鉴定专家经现场查体后,认可了律师提出的部分意见。


用人单位在再次鉴定阶段试图以“李某未遵医嘱康复”为由降低等级评价,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李某连续数月规律康复的门诊记录,证明其已尽到合理康复义务,功能障碍系损伤本身所致。最终,再次鉴定结论将李某的工伤伤残等级调整为八级。


在赔偿核算阶段,泽良律师依据八级工伤伤残等级,结合李某的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住院天数及后续治疗需求,逐项计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及后续取内固定物费用等赔偿项目,并提出整体赔偿方案。用人单位起初仍试图压低数额,但在律师出示完整证据链和明确法律依据后,最终同意协商解决。


仲裁机构经审理认定:李某与建筑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再次鉴定程序合法,八级工伤伤残等级结论应予采纳;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李某的绝大部分请求,赔偿总额为四十七万元。裁决生效后,泽良律师持续跟进款项到账进度,协助李某与用人单位对接付款安排,目前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完毕。


拿到赔偿款后,李某对泽良律师说:“一开始我真觉得能赔个几万块就不错了,是你们一遍遍帮我查病历、跑鉴定,才让我知道自己的伤原来值这个数。”


工伤伤残等级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一次鉴定就能定终局。对于伤情较重、功能恢复不理想的工伤职工,及时申请再次鉴定、争取合理等级,往往直接决定最终赔偿数额。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工伤维权全流程,从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赔偿核算与执行,为每一位工伤职工提供专业、温暖、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电话:0592-5973521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