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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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最常遇到的争议往往不是“有没有责任”,而是“赔多少”。保险公司常以损伤参与度、非医保用药、误工标准等理由压低赔偿,让本已承受身体痛苦的伤者陷入被动。这类争议的核心在于:伤者自身原有疾病或体质状况,能否成为保险公司减少赔付的合法理由?法律给出的答案很明确——受害人体质状况不是法律规定的过错,不构成减轻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
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东莞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争议案,正是围绕这一核心争议展开。泽良律所突破保险公司提出的“参与度”抗辩,帮助伤者王某某成功获赔二十八万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王某某,四十余岁,在东莞市某企业从事后勤工作,日常骑电动自行车通勤。2024年3月的一天傍晚,王某某下班后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直接撞上王某某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王某某倒地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半月板损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王某某仍长期感到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无法正常下蹲和长时间行走。经司法鉴定,其左膝关节功能丧失程度构成十级伤残。
王某某本以为事故责任清晰,赔偿应该顺利。但当他向对方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提出:王某某的膝关节本身存在退行性改变,骨折愈合后的功能障碍与自身疾病存在关联,应当考虑“损伤参与度”,只同意按一定比例赔付。保险公司还提出,部分医疗费用属于非医保用药,不在赔付范围内,误工费标准也应按最低工资计算。面对这些说法,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自己好端端被撞伤,怎么反而因为身体原因被扣减赔偿?
王某某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交通事故理赔维权,便来到泽良律所咨询。泽良全晟交通事故团队接待后,详细查看了病历、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拒赔意见,判断本案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主张的“参与度”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各项赔偿项目如何依法足额计算。
接受委托后,泽良交通律师迅速展开工作,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第一,保险公司提出的“损伤参与度”抗辩,混淆了侵权责任构成与损害赔偿计算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王某某自身膝关节退行性改变并非其过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减轻责任情形。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案例亦明确,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第二,医疗费中的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用药的不合理性,不能简单以“非医保”为由拒赔。第三,误工费应根据王某某的实际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计算,而非保险公司单方提出的最低标准。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交通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并固定了完整证据链:调取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复查报告,证明伤情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伤残等级鉴定意见;收集王某某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纳税记录,证明其实际收入水平;同时申请法医顾问对保险公司的参与度主张进行专业分析,形成书面意见。
诉讼预判方面,泽良交通律师判断保险公司可能在庭审中继续坚持参与度抗辩,并可能申请重新鉴定。为此,团队提前准备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和各地法院的裁判规则,并针对非医保用药问题准备了用药合理性的医学说明。
最终,泽良交通律师代理王某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庭审中,双方围绕参与度和赔偿标准展开交锋。保险公司主张,王某某自身膝关节退变对伤残结果有影响,应参照参与度比例扣减残疾赔偿金。泽良交通律师回应:王某某的退行性改变属于生理性老化,不是过错,与事故造成的骨折和半月板损伤是两回事,不能成为减少赔偿的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某某自身疾病与事故损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中断,且受害人体质状况不属于过错,不构成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对保险公司的参与度抗辩不予采纳。关于非医保用药,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用药不合理,应全额赔付。误工费方面,法院采纳了王某某提供的工资流水和纳税记录,按实际收入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二十八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按期支付了赔偿款。
拿到赔偿款后,王某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交通律师,我可能真的就接受保险公司那个打折的方案了。他们不仅帮我算清楚了每一笔钱,还让我明白,自己的身体状况不是被扣钱的理由。”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交通事故赔偿涉及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保险理赔等多个环节,伤者切勿轻易接受保险公司的低价方案。如遇赔偿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交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联系电话: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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