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3
0
离婚诉讼中,一方在起诉前悄然转移存款、变卖房产、注销公司股权,另一方往往直到分割财产时才发现“家底”已被掏空。这类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也最棘手的法律争议之一。能否查清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直接决定当事人离婚后的生活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本案中,龙岩的李某就遭遇了丈夫王某某在离婚前大额转移存款、私自变更公司股权的困境。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介入后,通过精准的证据策略和有力的庭审对抗,成功突破对方“财产独立”“正常经营支出”的抗辩,最终帮助李某获赔百余万元。
李某是龙岩市一家企业的职员,与丈夫王某某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子。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王某某经营的生意逐渐起色,其应酬增多,回家越来越少,夫妻沟通日渐减少。2023年底,李某偶然发现王某某手机中与异性的暧昧信息,双方爆发激烈争吵,此后王某某便搬离家中,与李某分居。
分居期间,李某试图挽回婚姻,但王某某态度冷漠,并于2024年初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在整理家庭财务时发现,王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在2023年下半年有多笔大额转账,累计超过八十万元,收款方为其生意伙伴及亲属。同时,王某某在2023年10月将其持有的一家龙岩市某公司股权转让给了其弟弟,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李某意识到,王某某很可能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就已经开始转移财产。
面对王某某的起诉,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她为家庭付出了十余年,如今不仅婚姻破裂,连应得的财产也可能被对方转移殆尽。她不知道该如何证明那些转账和股权转让是恶意的,更担心自己无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在离婚前的大额转账和低价股权转让是否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李某能否据此主张多分财产。
王某某在庭审中主张,其银行账户的转账均为正常的生意往来和家庭开支,部分转账是偿还此前向亲友的借款;股权转让则是因公司经营需要引入其弟弟的资金,且转让价格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不存在恶意转移。他还提出,李某对家庭财产状况不了解,其主张的转移财产金额没有依据。
李某则感到,自己多年来对家庭全心付出,王某某却早有预谋地转移财产,让她在离婚时几乎一无所有。她希望律师能帮她查清真相,拿回属于自己和孩子的那一部分。
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制定了详细的办案策略。
关键突破点一:锁定大额转账的异常时间与去向。律师发现,王某某的转账集中发生在双方分居后、离婚诉讼提起前,且收款方多为王某某的亲属和生意伙伴,部分转账备注为“借款”但无借条、无还款记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此类在离婚前短时间内向特定关系人转移大额财产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家庭开支或经营往来的特征,应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突破点二:质疑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律师调查发现,王某某转让的股权对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转让价格却仅为市场评估价的四成,且受让方为其弟弟,双方未进行资产评估,也未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共同财产,可认定为转移财产行为。
关键突破点三:申请法院调查令,全面查控财产线索。律师指导李某梳理了王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公司股权、车辆、房产等信息,并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王某某及其弟弟的银行流水、股权变更登记材料,以及相关公司的工商内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王某某转移财产的事实。
证据策略方面,律师重点收集了以下证据:一是王某某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突出大额转账的时间节点和收款方关系;二是股权转让协议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转让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差距;三是王某某与李某分居后的通讯记录和证人证言,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时间点;四是李某家庭支出的相关凭证,证明王某某所称“家庭开支”与转账金额严重不符。
诉讼预判方面,律师预判王某某可能以“正常经营”“偿还借款”为由抗辩,因此提前准备了反驳证据,包括王某某生意伙伴的证言、公司财务报表等,证明其所谓借款并无真实借贷关系,公司经营也无需如此大额的资金周转。
最终,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及反诉请求,主张王某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王某某少分,并赔偿李某的损失。
庭审中,双方围绕转账性质和股权转让的合理性展开了激烈交锋。王某某坚持称转账是生意需要,股权转让是正常商业行为。我方律师则指出,转账时间集中在分居后、离婚前,收款方均为利害关系人,且无任何借款合同或还款凭证;股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受让方为近亲属,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未能对上述异常转账和低价转让作出合理解释,其行为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李某与王某某离婚,孩子由李某抚养,王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在财产分割上,对王某某转移的存款及股权转让差价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元,由王某某向李某支付百分之六十的补偿款,即七十余万元;加上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李某共计获得百余万元的财产权益。
李某在拿到判决书后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那些钱还能不能要回来。他们帮我查清楚了每一笔账,让我觉得法律是公平的。”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涉及情感与财产的双重纠葛,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帮助当事人理清复杂的财产线索,更能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以矩阵式团队协作和标准化节点管控,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