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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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福州台江区的林先生乘坐网约车到达目的地后,在开门下车时,后方驶来的电动车猝不及防撞上车门,林先生被车门回弹击倒,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认定书初稿将林先生列为全责方,理由为“乘车人开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仅愿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赔付1.8万元,林先生面临数十万元的医疗费自担风险。
走投无路之下,林先生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团队第一时间调取网约车车内录音及后方行车记录仪,发现关键细节:网约车司机未靠边停车(停车位置距路沿1.2米)、未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团队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司机未确保安全停车应承担主要责任,乘客不应负全责。
泽良团队迅速提交责任复核申请,援引“司机未尽到安全告知义务”的法律依据,并附上现场测距照片。经上级交警部门复核,责任认定修改为:网约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林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后方电动车因未保持安全车距承担次要责任。林先生从“全责”变为“次责”,局面彻底扭转。
鉴于林先生事故发生时正在上班途中,团队还协助其成功申请了工伤认定,获得一笔额外的工伤保险赔偿。在赔偿协商阶段,团队以复核后的认定书为基础,精准核算林先生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45万元,并锁定网约车平台的承运人责任险及商业险。面对保险公司的拖延与压减,团队在调解中坚持核心损失不让步,同时接受分期支付方案,最终保险公司赔付31万元,并于45日内到账。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以“先破责任僵局,再争合理赔偿”的递进操作,帮助林先生从全责阴影中走出,重获应有赔偿。团队的专业复核与耐心协商,是本案逆转的关键。
泽良交通律师,深耕福建、浙江、广东交通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受害者权益。如您在福建、浙江、广东遇到交通事故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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