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8
210
2024年10月的一个深夜,金华市婺城区的街道已经十分安静。外卖骑手小胡正在赶着送最后一单夜宵,当他骑行至一条窄巷时,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突然打开车门,小胡避让不及连人带车撞上了车门,重重摔倒在地。经金华市中心医院诊断,小胡的左侧肩胛骨骨折、右侧三根肋骨骨折,同时伴有轻度颅脑损伤,住院治疗20天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私家车司机开车门妨碍正常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胡因未与路边停靠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
小胡是贵州人,三年前来到金华打工,先是在工厂做流水线工人,后来为了多挣些钱转行做了外卖骑手。他的妻子在老家照顾年迈的父母和一个两岁的儿子,全家人都指望着小胡在金华的收入。车祸发生后,小胡不仅失去了收入来源,还面临着高昂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用。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提出,小胡的伤情“不足以构成十级伤残”,要求重新鉴定,同时认为小胡的家属未能提供充分的亲属关系证明,拒绝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小胡的妻子从贵州赶到金华,在骑手朋友的推荐下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泽良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指出:“外卖骑手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证据收集有一定难度,但这不代表我们无法证明。平台数据、租房记录、银行流水,这些都是我们的武器。”
泽良全晟交通团队接案后迅速行动。针对重新鉴定,律师指导小胡整理了全部病历资料和手术记录,并陪同前往指定的司法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最终鉴定结论维持了十级伤残。针对被扶养人生活费,律师团队一方面调取了小胡在金华连续两年的外卖平台接单记录和收入明细,证明其长期在金华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联系了小胡贵州老家的村委会,获取了其与妻子、儿子、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父母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书面材料。律师依据2024年金华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790元的标准,计算出小胡儿子(需扶养16年)和父母(分别需扶养18年、20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75000余元。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重新鉴定程序合法,十级伤残结论应予采信;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完整、合法,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予全额支持。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胡30万余元。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以数字化时代的证据思维,将外卖平台数据与传统亲属关系证明有机结合,为一位远离家乡在金华打拼的外卖骑手及其远在贵州的家人,搭建起了一座通往公平赔偿的桥梁。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