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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机械操作工右前臂绞伤截肢案:泽良工伤律师突破劳动关系认定难题,助力获赔八十七万元

2026-08-25      220     

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劳动者最常遭遇的第一道难关,往往不是伤情本身,而是劳动关系的认定。许多工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以现金或微信转账发放,一旦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便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导致劳动者维权寸步难行。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也是无数工伤职工维权路上最难以逾越的障碍。


法律明确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泉州,机械操作工张某甲便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在操作机器时右前臂被卷入绞伤,导致截肢,而用人单位却拒不承认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泽良工伤律师介入后,突破劳动关系认定难题,最终助力张某甲成功获赔八十七万元。


张某甲是泉州某机械加工企业的一名操作工,2023年初入职,负责操作一台大型冲压设备。入职时,企业负责人只是口头约定工资按日计算,每天三百元,并未与张某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甲想着先干着再说,便没有多问。


2023年5月的一天下午,张某甲像往常一样在车间操作冲压设备。由于设备防护罩松动,张某甲在送料时右前臂不慎被卷入机器齿轮中。伴随着一声惨叫,张某甲的右前臂被严重绞伤,鲜血直流。工友听到呼救后立即切断电源,拨打了急救电话。张某甲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多次手术,最终因右前臂损伤严重无法保留,不得不接受截肢手术。


经鉴定,张某甲构成工伤五级伤残。这样的结果对张某甲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不仅失去了右臂,从此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还面临着高额的医疗费用和未来的生活保障问题。


然而,更让张某甲寒心的是,当他向企业主张工伤赔偿时,企业负责人却一口否认与张某甲存在劳动关系,声称张某甲是“临时帮忙”的零工,并非企业正式员工,企业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既不愿意支付任何医疗费用,也不配合进行工伤认定申报。


面对企业的百般推诿,张某甲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明明是在车间里干活受的伤,现在企业却翻脸不认人。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又失去了右臂,不知道该怎么去讨回公道。在朋友的介绍下,张某甲联系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只要突破了这一关,后续的工伤赔偿就有望实现。


泽良工伤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关键突破点有三:


第一,收集并固定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虽然张某甲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微信群聊天记录、工友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泽良律师指导张某甲家属调取其银行转账记录,发现企业每月定期通过公司账户向张某甲转账工资,转账备注中明确标注“工资”字样。同时,泽良律师还收集了张某甲与车间主管的微信工作沟通记录,以及工友愿意出庭作证的证言。


第二,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过错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企业未为张某甲缴纳社保,这一过错直接导致张某甲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付,因此全部工伤待遇应由企业承担。


第三,启动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律师代理张某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张某甲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且工资由企业账户发放,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依法确认双方自2023年初起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后,泽良律师随即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认定张某甲所受伤害为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甲为工伤五级伤残。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均获支持后,泽良律师代理张某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赔偿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仲裁庭审中,企业仍试图以各种理由抗辩,主张张某甲操作不当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泽良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是否存在操作失误,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责任。仲裁庭采纳了泽良律师的意见,最终裁决企业向张某甲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共计八十七万元。


拿到裁决书的那一刻,张某甲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动情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认定了工伤,还帮我拿到了这笔赔偿款,让我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劳动者,工作中如发生事故伤害,应注意保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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