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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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韩是安徽阜阳人,在金华义乌干了八年货运。他三年前贷款买了一辆货车,挂靠在义乌一家有运营资质的物流公司名下,每个月向公司交管理费,自己负责找活、开车、养车。三年下来跑了四十多万公里,从没出过事故。
2025年6月的一个早上,老韩在义乌青口物流园区装货。他正站在货车旁边清点货物,旁边一辆叉车倒车时操作失误,直接将老韩夹在了叉车和货车之间。等工友们把叉车挪开,老韩的左腿已经被压得血肉模糊。送到医院后,医生尽了最大努力,但左小腿最终还是没能保住,从膝盖以下截肢。
老韩的世界崩塌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在老家带着两个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全家的经济来源就是他跑车挣的钱。腿没了,意味着再也不能开车了。
更让他绝望的是,物流公司派人来医院,扔下一句话:"你是挂靠的,车是你自己的,活是你自己找的,你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这事跟我们没关系,你找叉车司机去。"叉车司机是临时工,出事后就跑了,根本找不到人。
老韩的妻子在病房里翻手机找律师,看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金华分所的信息。她打电话过去,当天下午律师就来了医院。
泽良律师听完情况后明确告诉老韩:"挂靠关系不等于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关键要看你们之间实际是怎样的关系——你是不是以公司名义运营、公司对你的管理程度、你的收入是否依赖公司的运营资质。而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律师开始系统性地收集证据:老韩与物流公司之间的挂靠协议、三年来的管理费缴纳记录、老韩车辆车门上喷涂的公司名称和标识的照片、货运单据上以公司名义开具的运单、公司对老韩进行安全培训和车辆调度管理的记录。还调取了老韩通过物流公司平台接单的交易记录和GPS轨迹数据。
仲裁庭上,泽良律师证明老韩虽然名义上是"挂靠经营",但实际上在运营过程中对物流公司存在高度的依附关系——车辆标识、运营资质、业务来源、安全管理均由物流公司控制。仲裁委最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物流公司被裁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老韩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四级伤残。泽良律师逐项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假肢)、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96万元。仲裁委全额支持。
赔偿款到账后,老韩配了假肢,开始学习用电脑做货运调度。他说:"腿没了是命,但泽良律师让我没有在赔偿上再输一次。"
泽良律师事务所金华分所,工伤维权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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