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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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广州地区代理的一起跨国婚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例。通过专业的法律策略和跨境协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展现了泽良律所在跨国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刘女士,40岁,广州人,与丈夫Mr. Smith于2015年在英国登记结婚。Mr. Smith系英国籍,在广州某外资企业担任高管。婚后,双方在广州生活,并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了一套位于广州天河区的房产、一辆汽车,并在英国开设了一个联名账户,存入约50万英镑。
2022年,双方因文化差异及生活习惯不合决定离婚。然而,对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Mr. Smith主张,按照英国法律,婚前财产及婚后个人收入属于个人财产,他在英国的存款及婚前购置的房产应归其所有。同时,Mr. Smith主张子女应随其回英国生活,接受英国教育。
刘女士认为,双方在广州生活多年,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应适用中国法律分割财产。同时,刘女士主张子女长期随其在广州生活,应由其抚养。双方争执不下,刘女士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
二、法律分析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第1084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关于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第25条关于父母子女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案件的关键法律点在于:跨国婚姻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跨国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判断;境外财产的调查与分割。
本案的难点和挑战在于:涉及中国法律和英国法律的冲突与协调;英国财产的调查取证难度极大;Mr. Smith主张子女随其回英国生活,涉及跨国抚养权的复杂问题;需要平衡子女的利益与父母的权利。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跨国婚姻专项办案小组。
在案件评估阶段,团队分析认为,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刘女士与Mr. Smith婚后共同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广州,应适用中国法律分割财产。同时,根据第25条,父母子女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证据收集方面,团队指导刘女士准备了以下关键证据:双方在英国的结婚证书及公证认证文件;广州房产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及房产证;汽车的购车合同及行驶证;英国联名账户的银行流水及余额证明;子女在广州生活、学习的证据,包括学校记录、医疗记录、生活照片等;刘女士的收入证明及居住条件证明;Mr. Smith在广州工作及生活的证据,证明其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在诉讼策略上,团队提出以下核心诉求:确认中国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应适用中国法律;广州房产、汽车及英国联名账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子女由刘女士直接抚养,Mr. Smith每月支付抚养费;Mr. Smith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由双方协商;如Mr. Smith主张取得广州房产所有权,应向刘女士支付相应补偿款。
针对英国联名账户,团队主张虽然账户在英国开设,但资金来源于双方在中国的共同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中国法律平均分割。团队通过英国合作律所调查了联名账户的详细信息,作为分割依据。
子女抚养权方面,团队重点举证子女长期随刘女士在广州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且刘女士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抚养条件。同时,团队设计了详细的跨国探视方案,以平衡Mr. Smith的探视权利。
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分工负责制的优势,国内团队负责诉讼策略制定和庭审对抗,境外合作律所负责英国财产的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各环节高效推进。标准化节点管控保证案件质量,主动式进程告知机制让刘女士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四、案件结果
经过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专业代理,本案取得理想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中国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应适用中国法律;广州房产归刘女士所有,刘女士向Mr. Smith支付补偿款150万元;汽车归Mr. Smith所有,Mr. Smith向刘女士支付折价款10万元;英国联名账户中的50万英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各得25万英镑;子女由刘女士直接抚养,Mr. Smith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1.2万元人民币;Mr. Smith享有寒暑假探视子女的权利,可将子女接至英国居住不超过30天。
刘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认为团队的专业服务帮助她维护了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历时约10个月,跨国因素导致周期较长。
五、客户反馈
刘女士在案件结束后表示:"他是英国人,总说英国法律怎么怎么样,我一开始真的很担心。泽良的律师们非常专业,他们告诉我,因为我们长期在广州生活,中国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应该适用中国法律。他们还帮我联系了英国的律师,查到了联名账户的信息。最让我放心的是,他们设计的探视方案既保护了我对子女的抚养权,也尊重了他的探视权利。最终的结果让我非常满意。"
刘女士还特别提到,团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国际视野和协调能力,"他们不仅懂中国法律,还懂涉外法律,能协调英国那边的事情,这种能力真的让我很佩服"。
六、律师建议
针对类似情况,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跨国婚姻应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财产归属、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为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做好法律防护。
第二,了解跨国婚姻的法律适用。夫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可以协议选择,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保留共同生活的证据。跨国婚姻中,证明共同经常居所地对于确定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应注意保留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证据。
第四,选择具有跨国经验的律所。跨国婚姻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和跨境协作,专业律所的国际网络和经验至关重要。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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