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316
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责任认定往往是决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当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对方质疑,或保险公司以“责任划分不清”为由拖延理赔时,伤者往往陷入被动。本案中,浙江某市的赵某在车祸中身受重伤,对方司机及保险公司却对责任认定提出异议,导致赔偿迟迟无法落实。泽良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后,通过缜密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成功突破主次责任争议,最终为赵某争取到八十六万余元的赔偿款。
2023年11月的一个傍晚,浙江某市的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突然被一辆右转的轻型货车撞倒。赵某当场倒地不起,货车司机钱某下车查看后,拨打了120和报警电话。赵某被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其左腿粉碎性骨折、骨盆多处骨折、脾脏破裂,经手术治疗后,仍需长期康复。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认定钱某在转弯时未注意观察、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钱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保险公司认为,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且可能存在超速行为,应承担同等责任甚至主要责任。基于此,保险公司拒绝全额赔付,仅同意按50%的比例赔偿,且对赵某的伤残等级提出质疑,认为其伤情未达到评残标准。赵某住院治疗数月,花费医疗费二十余万元,后续还需二次手术和长期康复,经济压力巨大。面对保险公司的推诿,赵某感到无助和愤怒,他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委托其全权处理赔偿事宜。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及伤残等级的认定。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专案小组,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律师发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虽然认定赵某负次要责任,但未明确划分具体比例,这给了保险公司操作空间。律师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发现赵某在事发时车速正常,且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是头盔未系紧,在碰撞时脱落。律师还委托法医对赵某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结果显示其左腿功能丧失达25%,构成十级伤残;骨盆骨折畸形愈合,构成九级伤残。
在证据准备阶段,律师指导赵某收集了全部医疗票据、住院记录、护理证明、误工证明等材料,并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还邀请了具有保险理赔经验的专家参与案件分析,预判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点。律师认为,虽然赵某未系紧头盔存在一定过错,但该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成为减轻钱某责任的理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的过错仅在于未系紧头盔,且该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过多责任。
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果然提出赵某应承担同等责任,并质疑伤残等级的合理性。泽良律师提交了监控录像、重新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并当庭播放了事发经过的视频,清晰显示赵某在绿灯亮起后正常直行,而钱某在转弯时未打转向灯、未减速。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予以采信;赵某未系紧头盔虽有过错,但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对于伤残等级,法院采纳了重新鉴定的意见,认定赵某构成九级伤残。最终,法院判决钱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八十六万余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赵某激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律师的专业和坚持,我可能连一半的赔偿都拿不到。他们不仅帮我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还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目前,赔偿款已全部到账,赵某的后续治疗费用也有了保障。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