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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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责任认定书往往是划分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但并非不可推翻。当伤者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有利的赔偿结果,成为许多当事人面临的难题。本案中,温州市民王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因对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介入,最终成功突破主次责认定,获赔六十余万元。
2023年9月的一天傍晚,温州市民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市区某主干道正常行驶,突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小型轿车追尾碰撞。事故导致王某某连人带车倒地,右腿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某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认定王某某在通过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次要责任,轿车驾驶人陈某某负主要责任。王某某对此认定不服,他认为自己当时是正常直行,是陈某某超速行驶且未保持安全距离才导致事故发生。
面对责任认定书的不利局面,王某某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助。他担心责任认定会影响后续赔偿金额,但又不知如何推翻这一结论。经朋友介绍,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团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责任认定确有争议空间,决定接受委托。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准确,以及能否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纠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法院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对责任划分作出独立判断。
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介入后,从三个关键点入手进行突破:第一,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录像,发现陈某某在事发前存在明显超速行为,且未保持安全车距;第二,通过现场复勘,发现事发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存在缺陷,可能影响双方驾驶人的判断;第三,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车辆碰撞痕迹进行鉴定,证实两车碰撞时王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
在证据准备方面,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医院的全部病历、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材料,并申请法院调取了交警部门的原始事故档案。同时,律师提前预判对方可能以责任认定书作为主要抗辩理由,准备了充分的质证意见和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泽良律师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重新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了监控录像、鉴定报告等新证据。庭审中,对方坚持认为责任认定书合法有效,但泽良律师通过层层剖析,指出责任认定书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瑕疵。法院最终采纳了泽良律师的意见,认定陈某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基于这一认定,法院对赔偿项目进行了重新核算,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王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六十余万元。相比原责任认定下的赔偿金额,王某某多获得了十余万元的赔偿。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律师帮我争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特别耐心,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交通事故伤者,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不可更改,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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