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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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案件中,最核心的法律争议往往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受伤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事实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许多劳动者在受伤后才发现,自己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用工方还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导致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面对这类困境,法律并非没有给出保护路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职工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主张相应待遇。今天要讲述的,就是三明市一位受伤职工王某某的真实维权经历。他在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突破了用工方设置的层层障碍,最终成功获得赔偿。
王某某是三明市某企业的一名操作工,日常工作以设备维护和物料搬运为主。2023年3月,他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右腿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事故发生后,同事将他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出院后,王某某多次找企业协商赔偿事宜,但企业方始终推诿,声称王某某是“临时帮忙”,双方不存在正式劳动关系,只愿意支付少量医疗费,拒绝承担其他工伤待遇。
更让王某某感到无助的是,他入职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手里只有几张工资转账记录和工作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维权一度陷入僵局。他后来回忆说:“当时腿伤还没好,家里又等着用钱,企业那边连电话都不接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朋友的提醒下,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迅速帮他梳理了现有证据,并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
本案的第一个关键突破点,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泽良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工资转账记录、工作安排的微信聊天记录、同事证言以及出入工作场所的门禁记录等材料,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王某某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第二个突破点,在于工伤认定的申请。由于企业不配合,泽良律师直接向三明市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附上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及证人证言。在申请过程中,律师还针对企业可能提出的“非工作原因受伤”抗辩,提前准备了反驳依据,强调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与履行工作职责直接相关。
第三个突破点,是赔偿项目的精准核算。泽良律师根据王某某的伤情和医疗记录,协助他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最终被评定为九级工伤伤残。在此基础上,律师详细计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待遇,确保赔偿金额有理有据。
在仲裁阶段,企业方果然提出异议,主张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试图降低赔偿标准。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并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企业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用工行为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王某某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了其工伤赔偿请求。
经过审理,仲裁裁决企业向王某某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共计十九万余元。企业不服提起诉讼,泽良律师继续代理应诉,在一审中再次据理力争,法院最终维持了仲裁裁决。目前,赔偿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可能连一分钱都拿不到。他们不仅帮我理清了案子,还一直鼓励我,让我觉得这件事是有希望的。”
工伤维权虽然过程不易,但法律始终为劳动者留有救济途径。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工伤领域,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受伤职工提供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赔偿仲裁、诉讼执行的全流程支持。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或前往三明市三元区中国华融中心9楼909的泽良全晟团队三明分部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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