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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重疾险肺癌未如实告知拒赔案:泽良律所突破带病投保抗辩,助力获赔七十九万元

2026-10-01      2     

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最常使用的拒赔理由之一,就是“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然而,未如实告知是否必然导致拒赔?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这背后涉及保险法上“询问告知义务”与“合同解除权”的复杂博弈,也是许多被保险人在确诊重疾后求助无门时面临的核心法律困境。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但与此同时,法律也对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设置了严格的期限和条件限制。近日,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在济南代理的一起重疾险拒赔案件,正是围绕这一争议焦点展开。面对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泽良保险拒赔律师通过深入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最终助力当事人王某某成功获赔七十九万元保险金,为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重新点燃了希望。


王某某,男,四十余岁,济南市某企业职工,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2021年初,王某某在济南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八十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投保时,保险公司业务员仅简单询问了其近期身体状况,王某某自述平时身体尚可,偶有感冒等小毛病,未住院也未做过大手术,便顺利完成了投保。


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秋天,王某某因持续咳嗽、胸闷前往医院检查,最终被确诊为肺癌。这一消息对王某某和家人而言犹如晴天霹雳。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王某某想起自己投保的重疾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一家人陷入绝望——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王某某在投保前一年内曾有过数次门诊就诊记录,其中一次病历记载有“肺部阴影,建议随访”等内容。保险公司据此认为,王某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肺部相关病史,属于“带病投保”,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因此作出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赔付的通知。


“我根本不知道那次门诊记录会这么重要,当时医生只是说先观察,也没确诊什么病,我哪能想到这就是他们说的‘带病投保’?”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面对保险公司的强势拒赔,一家人的积蓄在治疗中快速消耗,后续治疗费用更是毫无着落。在朋友的介绍下,王某某辗转联系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希望专业律师能帮他讨回一个公道。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迅速判断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投保前的门诊记录是否构成保险法意义上的“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合法有效?围绕这一焦点,律师团队制定了周密的办案策略。


首先,律师指导王某某前往医院调取了投保前所有的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原始医疗记录,逐一核对。经仔细查阅,律师发现所谓的“肺部阴影”仅是影像学上的一个描述性结论,门诊医生并未作出明确诊断,也未要求住院或进一步治疗,仅建议随访观察。这与保险公司声称的“隐瞒肺部疾病”存在本质区别。


其次,律师重点审查了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问卷及业务员沟通记录。经核实,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仅通过业务员口头简单询问,并未就肺部相关疾病进行具体、明确的书面询问,更未要求王某某进行专项体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其已就肺部阴影事项进行明确询问。


再次,律师注意到,从王某某投保到保险公司作出拒赔通知,时间已超过两年。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虽然本案中保险公司在两年内曾进行过调查,但其正式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成为律师重点审查的程序问题。律师通过调取投保档案、理赔申请记录和拒赔通知送达凭证,梳理出一条完整的时间线,发现保险公司在知道解除事由后,并未在法律规定的三十日内行使解除权,其解除行为已丧失法律效力。


在证据固定和法律依据充分准备后,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王某某向济南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保险公司解除合同行为无效,并判令其支付保险金八十万元及相应利息。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王某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肺部阴影情况,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解除合同并拒赔合法有据。我方律师则针锋相对:第一,门诊记录中的“肺部阴影”并非确诊疾病,投保人未告知不构成重大过失;第二,保险公司未就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询问,投保人告知义务已尽;第三,保险公司解除权已超过法定期限,解除行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我方律师的主要观点,认定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对肺部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询问,王某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情形;且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已超过法定期间,解除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王某某支付保险金七十九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王某某感慨万千:“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撑下去。他们不仅帮我拿回了救命钱,更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本案的成功办理,再次彰显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在保险拒赔领域的专业实力。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如您正面临保险拒赔困扰,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泽良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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