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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工伤等级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鉴定异议,助建筑工获赔八十七万元

2026-10-01      16     

工伤伤残等级直接决定赔偿数额,但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大做文章,试图通过压低等级来减少赔偿。工伤职工面对复杂的鉴定程序和用人单位的种种抗辩,往往不知如何应对。


工伤等级鉴定结论并非终局,依法申请再次鉴定、补充鉴定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本文讲述的是一起发生在福建厦门的工伤等级争议案件,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通过精准把握鉴定标准、系统构建证据链条,成功突破用人单位对等级的异议,帮助伤者获赔八十七万元。


王某某是厦门市某建筑工地的一名架子工,常年在高空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2024年3月的一天,王某某在工地三楼外架作业时,脚下钢管突然滑动,整个人从高处坠落至地面,当即无法动弹。工友紧急将其送往厦门市某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伴脊髓损伤、右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左侧肋骨多发骨折。医院为其进行了腰椎内固定手术和跟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住院治疗长达两个多月。


出院后,王某某腰部活动严重受限,右足行走疼痛明显,无法长时间站立或负重,更无法再从事架子工等高空作业。家里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妻子身体也不好,全家的经济来源一下子断了。


王某某所在的劳务公司起初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对于后续赔偿问题一直推诿。公司负责人称,王某某自己操作时没有检查钢管是否固定到位,存在操作失误,公司只愿意按照较低的等级标准给予少量补偿。更让王某某没想到的是,在劳动能力鉴定阶段,公司提交了多份对王某某不利的材料,主张其伤情恢复良好,试图将伤残等级压低。


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明明是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受伤,现在连等级都被质疑,赔偿更是遥遥无期。经工友介绍,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查看病历和鉴定材料后,发现用人单位在鉴定环节存在多处不当操作,随即接受了委托。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的伤情究竟应当评定为几级工伤伤残?用人单位主张的操作失误能否成为降低等级或减少赔偿的理由?


泽良工伤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第一,用人单位提交的鉴定材料不完整,遗漏了王某某术后复查的影像资料和肌电图报告,而这些材料恰恰能证明脊髓损伤导致的神经功能障碍。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了全部住院及复查病历,并委托专业法医对伤情进行重新评估,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腰椎爆裂性骨折伴神经损伤、跟骨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术后,应评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七级。第二,所谓操作失误并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构成降低伤残等级的理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操作失误不能成为用人单位免责或减责的借口。第三,用人单位在鉴定阶段提交的单方材料存在明显倾向性,律师指导王某某申请了再次鉴定,并提前准备了完整的医疗证据和功能受限的日常活动视频,以直观展示伤情对生活的影响。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以下关键证据:一是完整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历次复查报告;二是肌电图和神经功能检查报告,用以证明脊髓损伤后遗症状;三是工地出入证、工资发放记录、工友证言,用以确认劳动关系和受伤经过;四是王某某日常行走、弯腰、提物等活动的视频资料,用以证明功能受限程度。


诉讼预判方面,律师判断用人单位可能会在仲裁阶段继续主张操作失误和等级过高,甚至可能拖延诉讼进程。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类案检索报告,梳理了福建省内类似伤情被评定为七级的案例,以及法院对操作失误抗辩不予采纳的裁判观点。


最终,泽良工伤律师代理王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庭审中,用人单位坚持其原有主张,认为王某某自身存在过错且伤残等级评定偏高。我方律师逐一回应:首先,操作失误属于劳动过程中的正常风险,不影响工伤认定,更不能成为降低等级的依据;其次,再次鉴定结论已明确为工伤伤残等级七级,程序合法、结论客观;最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王某某支付全部费用。


仲裁庭经审理后认定,王某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定为工伤。再次鉴定结论评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七级,合法有效。用人单位关于操作失误的抗辩,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因用人单位未为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终,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向王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共计八十七万元。裁决生效后,在律师的持续跟进下,赔偿款已全部到账。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说:“从摔伤到拿到赔偿,快一年了,中间好几次都觉得撑不下去了。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终于能给家里一个交代了。”


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提示:工伤伤残等级是赔偿计算的核心依据,用人单位在鉴定环节压低等级的情况并不少见。劳动者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同时注意保存好全部医疗记录和功能受限证据。如遇工伤理赔受阻、等级争议等难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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