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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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偷偷转移存款、把房产过户给亲戚,另一方就只能吃哑巴亏吗?这是离婚诉讼中最常见也最让人无力的争议之一。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咬死不承认,法院就查不清、分不了,但法律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早有明确态度。
夫妻共同财产不因登记在谁名下而改变性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本文讲述的就是龙岩一位当事人,在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的帮助下,突破对方“财产已消耗”“房产是借款抵债”的抗辩,最终多分财产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真实办案过程。
李某,女,龙岩市某企业职员,与王某某结婚八年,育有一子。婚后两人共同经营家庭,李某收入稳定,王某某从事个体经营,家庭积蓄逐步积累。2023年初,李某发现王某某频繁晚归、对家庭事务不再关心,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同年年中,王某某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孩子由其抚养,并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所剩无几,仅愿分割少量存款。
李某感到事有蹊跷。她回忆,婚后两人曾共同出资购买龙岩市区一套房产,登记在王某某名下,另有存款及理财资金约八十余万元。但在王某某起诉前后,其名下账户出现多笔大额转账,房产也以“抵偿债务”为由过户至王某某亲属名下。李某质问时,王某某称生意亏损、钱已还债,房产是借款抵押后抵债处理,与李某无关。
第一次庭审中,王某某坚持上述说法,并提交了部分借条和转账记录,主张不存在可分割的共同财产。李某既愤怒又无助,她不明白自己多年付出为何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更担心孩子抚养权旁落。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咨询。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在离婚诉讼前后的大额转账及房产过户行为,是否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应否纳入分割范围,王某某是否应少分或不分。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律师指导李某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支出及大额资产变动时间轴,重点标注王某某起诉前后的异常转账节点。其次,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王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流水、房产登记及交易档案,发现所谓“抵债”缺乏真实借款交付凭证,借条形成时间与转账时间高度重合,存在明显事后补制痕迹。再次,律师就房产过户的受让人与王某某的亲属关系、交易对价是否公允等问题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王某某主张转账系正常生意往来及偿还债务,房产过户系真实抵债。我方律师逐一回应:借条无对应资金交付记录,债权人未出庭作证,转账金额与所谓债务金额无法对应;房产过户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受让人系王某某近亲属,不符合正常交易常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未能就大额转账及房产过户的合理性作出合理解释,相关行为发生在离婚诉讼前后,具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高度可能性,依法将该部分财产纳入分割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李某抚养,王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对王某某转移的存款及房产折价款予以分割,李某分得较大比例,合计获得财产折价款及补偿款约一百二十万元。
拿到判决书那天,李某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那些被转走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现在孩子在我身边,我心里踏实了。”
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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